第27章 周岁,醉酒

1)童生(第一级县试,小学入门级)—— 刚开始学习的小孩,在本县参加考试,统称为“童生”。(九年义务教育阶段)

2)童生(第二级府试,小学升初中)—— 学习一段时间的青年,参加州府升学考试,统称为“童生”。(九年义务教育阶段)

3)秀才(第三级院试,初中升高中)—— 初中要毕业了,去州府里参加三年两次的院试, 未考中前叫“童生”、“童子”,考中后称“生员”、“秀才”,第一名称案首。

4)举人(第四级乡试,高中升大学)—— 参加省级的乡试,及格后获得的资格称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举人才可以做官的(本科毕业即干部身份)。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考期在八月,故又称“秋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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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贡士(第五级会试,本科升硕士)—— 举人参加在北京的会试殿试,合格者称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在每年三月举行,所以也叫春闱。参加考试的人必须是举人,考试合格后就是准进士,待殿试合格后,则为进士。会试结束,如果你金榜题名的话,恭喜,只要接下来不犯傻你基本就是进士了。接下来就是皇帝主考的殿试了,这样你就可以自称是皇帝的学生了,天子门生就此而来。殿试只要不犯大错,基本都能过(最早宋朝时,殿试也刷落人,但后来一个落第的士子愤而转投西夏,给宋朝造成了巨大损失,从此殿试基本不犯大错就不刷落了)

6)进士(第六级殿试,硕士升博士)—— 殿试由皇帝主持的殿试,,考中了就叫进士,第一名叫状元。。贡士才有参考资格。殿试分三甲(三等)录取。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殿试第一名叫状元,二名叫榜眼,三名探花。统称第一甲三人:状元、榜眼、探花

探花(第六级殿试)—— 殿试第三名称探花

榜眼(第六级殿试)—— 殿试第二名称榜眼

状元(第六级殿试)—— 殿试第一名称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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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的科举考试,分为“小三元”和“大三元”。

小三元即县试、府试、院试。县试由知县主持,通过者可参加府试。府试由知府主持,通过者可参加院试。院试由学政主持,通过者即成为“秀才”。

一个人只有通过了这三关考试,才有资格进入官方学校深造,以备战正式的科举考试。正式科考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者合起来就称为“大三元”。

“乡试”即省级争霸赛,就是将全省秀才弄到一起考试。通过者即成为“举人”,举人中的第一名叫“解元”。

“会试”即全国争霸赛,就是将全国举人弄到一起考试,通过者即成为“贡生”,贡生中的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就是皇帝老儿亲自主持的考试,会试成绩最好的那部分人才有资格参考,通过者即成为“进士”,进士中的第一名叫“状元”。

2、科举考试的历史

科举制,是古时候的公务员考试。古代科举考试的规矩很多,且相当复杂。乡试也称秋闱(在秋天考试),通过乡试即为“中举”,成为举人才可以做官,例如知县、县尉等小官。从形式来说,省一级的乡试可以看成是古代中国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即高中升大学的“高考” 。

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它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六个朝代。而根据史书记载,从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除,绵延存在了近一千三百年。

1)首创隋朝

魏晋以来,官员大多从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当时可谓权贵在朝廷上为所欲为,于是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担任高官。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魏晋以来的注重门第的九品中正制无法继续下去。于是当时的隋文帝就做了个好事,废除了九品中正制,采用分科考试选拔官员,从而就奠定了科举制的雏形,隋炀帝时,正式设立进士科,科举制度正式形成。

2)唐朝继承和完善科举制度

唐太宗贞观时大大扩充了“国学”的规模,增加了考试科目,当时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但是当时录取极严,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所以当时也有不少考生早已是白发苍苍却依旧参加考试。

武则天时,大量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还首创武举和殿试。武举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马枪、负重摔跤等,唐代最着名的武状元便是郭子仪了。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科举考试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定制。

唐玄宗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

3)宋代改进(事业单位考试知识点)

宋朝的科举制比唐朝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考试分为解试(州试)、省试、殿试三级,殿试成为定制,考试方法采用糊名法,还实行誊录制度,以防作弊行为。宋朝日益完善考试程序和方法,大幅提高录取比例,也出现了一些鼓励科考的打油诗,比如“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

4)明清八股(事业单位考试知识点)

明朝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但采用八股取士,科举制度凸显弊端。1905年清末新政废除科举,科举制退出历史舞台。

乡试是地方考试。唐宋时称“乡贡”、“解试”。明清两代在各省城举行。每届三年,考期在子、午、卯、酉年的秋八月,称“秋闱”(秋试),为正科。遇新君登基寿诞庆典,加科为恩科。考三场,每场三日。由钦命的主考官主持,凡属本省生员、贡生、监生等经科试合格,方准应试,考中者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举人可于次年春进京应会试,即便会试没考中,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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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试与殿试是中央考试。乡试翌年三月,即丑、辰、末、戍年春季,举人汇集京城,参加由礼部举行的会试,又称“礼闱”、“春闱”,考三场,每场三日。取中者为“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会试后贡士再由皇帝亲自御殿复试、决定取舍、等第,即殿试。试期一天,依成绩分甲赐及第、出身、同出身。殿试第一甲第一名,初称“榜首”,亦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乡试、会试、殿试连续考中第一即“连中三元”,最多的可以“连中六元”,1300多年的科举历史上有2位做到了,他们是:明朝的黄观、清朝的钱棨。

具体说,古代“高考”成绩分三等:一二三甲。

一甲只取三名。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称“三鼎甲”,都赐“进士及第”;

二甲取若干名(根据官场需要),都赐“进士出身”;

三甲取若干名,都赐“同进士出身”。

3、科举也分科,要背多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