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兴许是马养的好?

在老子的地盘上,吃老子的,喝老子的,仗着先帝遗诏,让老子白养你们两万五千兵马二十余年,平日里稍有摩擦,还仗着单挑、群殴都足够强欺负老子的兵。

老子到底要看看,被扒掉“神武大将军”那层皮的晋王大人,时隔二十余年,是否被这太平日子早就磨平了棱角。

若是,那最好,这样大家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平起平坐,老子不管这山上藏了什么宝贝,既然是在老子的地盘上,甭管你们耗费心力苦守多少年,最后也必须得留在沣州!

若不是也无所谓。

大家都是异姓王,难不成你还敢砍了老子脑袋不成?

趁着老钱喝酒仰头之际,郑煜再次快速打量了一番老钱的这身行头。

虽不至于说成邋遢,却也是陈旧不堪。

头发完全没有用簪子或者发髻梳起来过的迹象,黑白相间随风乱舞,再添以从发丝到全身的隐约马粪味儿,简直跟街边乞丐没有太大出入。

这种人,能是晋王鹰犬?

想起老钱初到时拿出来的晋王腰牌,越看越觉得老钱不像是能被晋王纳为麾下鹰犬的郑煜,忍不住出言试探道:

“还没问钱老您在晋王府身居何种高职?”

郑煜一个眼神,就被老钱看穿了底裤。

知道他是啥意思的老钱,直接用指甲藏灰的手捏起两片牛肉塞进嘴里,淡淡回了两个字。

“马夫。”

“马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