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宁王之乱——染血的夜

说实话,有这么多精壮的汉子在山头上,她吴氏最不怕的就是当年那群为非作歹的贼寇,这山头上可都是同山贼匪寇有深仇大恨的人,当年那几十个歹人若是再出现,她都不会怀疑,男人们能一口一口将他们生啃了去,说不得自己也要上去踹一脚。

吴氏鼻子嗅了嗅,一抹血腥的味道从空气中传了过来,她有些欣喜。

通常情况下这种味道代表着男人们有了收获。

而这个通常情况,整个赵家村,只有自己家男人能够偶尔能做到了。

他是山头上打猎技术最好的男人,在这个现今漫山遍野都是男人的梁松山,唯一有可能往家里带新鲜肉食,捕获野鹿,野猪的男人。

极有可能是自己家傻汉子回来了。

她犹豫再三,把娃儿放下,有些不舍的跑去柜子,把红烛拿了出来,红烛火光总比油灯亮堂,稳定,那猎物带回来之后,非得立刻就宰杀好才行,晚上也得注意着,小心着,不能因为舍不得花销,就把男人或者自己的手给割了。

肉也得今晚就得拿干柴火去熏,唉,这傻汉子,明日又得辛苦自己,去捡拾柴火堆垛子,今晚上家里柴火至少得消去小半不可。

烛火放在了窗台上,又套了个挡风用的灯罩子,这罩子也是朱厚熜送的,一直也不舍得用。

亮堂的光照了出去,这个时候吴氏才有心情抬着头,顺着光源往远处望过去。

突然,一只手捂住了她的口鼻,一把把她往房间里面一拽,吴氏身躯立刻摔了个吃痛的。

吴氏害怕是有贼人,闯了家宅,可定睛一瞧之下却发现将他拉倒在地人,正是他自家的丈夫。

自家的丈夫赵铁山,此刻手臂上正哗哗流的鲜血,一套冗长的伤疤顺着他的肩膀划到了他的手臂,浓郁的血腥气味就是从这里传到了她的鼻腔当中。

吴氏下意识想要尖叫,但过往的经历告诉她,一般来说这种情况意味着极端的危险就在身边,她的尖叫声被自主憋在喉咙里,硬生生吞了下去。

语气中带着惊惶与不安,但手上也不停歇,慌忙扯过干净的布匹,一把将伤口牢牢塞住,又接连缠绕几圈,那肉里面的血液一下子就泊泊流淌出来,这引得赵铁山一声低沉痛呼。

“铁山哥,铁山哥!”

“招娣,别慌,这个时候千万别慌,我教过你的,来,把柜子里的大弓给我,然后你待会儿把娃儿带着,往山头上,往后山跑。”

“好!”吴招娣火速把自己的孩儿揽在怀里,把柜子一开,抽出一张又长又硬又重的弓,直接递给自己的丈夫。

赵铁山伤口这时候有些叫他疼的难忍,立刻去了炉灶底下掏出来一把草木灰,往渗血的,也不知道是不是肉的地方上一盖,硬生生咬着牙,肌肉绷直了,那血才算是没有再渗出来。

也不知道是血流得干了,还是止住了。

吴氏有拿了家里存的肉干,几张今天中午刚刚烙好的锅贴,这个时候才问道“铁山哥,发生了什么事情?”

“唉!”赵铁山嘴唇惨白着,一声叹息叫吴招娣心也提了起来“官府里,带着甲的兵,把咱们当山贼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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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家的,你这要做啥子去?”

“我去拼命,搞死一个算一个,你不要慌,把娃儿带着走。”

“你去拼那个命做啥子?好容易挣命才回来的,跟我娘儿俩一起走啊?”

赵铁山擦拭弓弦的动作为之一顿,露出一个憨厚的表情,挠了挠头才道“不成咧,招娣,狗官兵把山围了一圈,你躲一躲把小娃儿照顾好,那些小娃子们都死完咧,男人不死光,对不起人咧。”

吴氏一听,泪珠儿就忍不住跟连珠串儿一样滚落下来,口里埋怨与手脚动作分两面进行着“就你会热心热血的,那些娃儿,虽然不应该,你去做什么?能顶什么用?叫我娘儿俩讨生活,去哪儿能讨饭吃?你倒不如把我娘儿俩一起带着跑一跑,兴许能有一条活路嘞?”

赵铁山顿了一顿,他有些动摇,可随着远处细琐碎乱的脚步声传入他极度灵敏的耳朵里之后,神情又变得复杂而又坚毅。

他摸了摸自己挚爱的耳坠,这个动作叫他的手臂传来一阵阵剧烈的疼意“以前是土匪,现在是官兵,两个不一样,不拼命,你们娘儿俩都难活......快些走,往山上面跑,往小寨子躲一躲,要是有那个好运气,就去找小斌,找厚熜,他两能有法子叫大家伙儿都有活路。”

说着他踉跄又坚决的站起身子,把背一猫,一如往常,那脚步声轻的几乎听不见,竹门吱呀!一声轻响就开了半溜儿,紧接着赵铁山的身形就没入黑暗之中不见了。

吴氏下意识朝着村庄那个方向望了一眼,这个时候她才见着,远处有明晃晃的火把照耀。

她耳朵不如自己丈夫好使,但明晃晃钢刀泛出的银白光色,她还认得。

那种危险的预感几乎直冲脑门顶,她下意识把怀里娃儿抱得紧了些。

一丝痛苦的神色在她的脸上出现继而隐没下去。

上回有丈夫在她身边,她没有害怕的机会。

这回有幼子在她身边,她没有害怕的余地。

她脸上坚毅着,见着东西准备停当,再多拿些什么东西的余量也没有,她直接腰背一猫,也学着丈夫的姿势,迅速钻出门去。

门外面的黑暗,她能稍微看清楚一些,后面逐渐嘈杂起来的声音更是伴随着微小的喊杀声与嘶吼声。

也不知道自己的丈夫到了那嘶吼声的所在地?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人也和铁山哥一样能够赶到那里的?铁山哥伤了一条臂膀,会不会......

不会,不会就是不会。

坚定的甩开纷乱杂念,她带着小娃儿直接翻过后面小山坡,这是朱厚熜那两小子每一回过来,想心事,或者商量一些不便人晓得的事情时候喜欢待的场地。

这地方不算顶好,但高过自己家房子,又迎着山风,能看的稍微远一些。

朱厚熜当她不晓得,他之所以那么喜爱这里,完全是因为骨子里那股子想当英雄的气概在作祟,村里许多崇拜他的小男孩都喜欢模仿他们两,学着在这坡上一坐......

他还老是抱怨劳什子自己明明坐了恁多事情,却没有人夸赞,他也不看看有多少小孩跟着他后面一口一个厚熜大哥,陆斌小哥的叫着......

吴氏颇有些心苦楚的想着,辛辛苦苦好几年时间才重新建成的村庄,又没了,怎的这世道,就没有让人能安稳待住的好去处呢?

好在女儿是平安且安稳的,因为她就在王府,两小哥儿是有能耐的,这是值得宽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