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五十三年五月,宪章起草委员会讨论到了议会的问题。
这是整部宪章中最敏感、也最关键的部分。联邦需要一个议事机构,这一点所有人都同意。但这个机构应该有多大的权力、代表怎么产生、和皇帝的关系怎么处理,每一个问题都能吵上三天三夜。起草委员会的大厅里每天都像是一口沸腾的锅,各种口音的汉语和翻译的低语声混在一起,嗡嗡嗡嗡的,从早响到晚。
我把自己的构想写成了一份备忘录,交给向高。
写备忘录的那天晚上,书房里只点了两支蜡烛,烛光昏黄,在纸面上投下我手指的影子。笔尖蘸了墨,在纸上划动,沙沙沙沙的声音在安静的夜里格外清晰。窗外的夜风从半开的窗户吹进来,带着花园里玫瑰的甜香和泥土的潮湿气息,偶尔还夹着远处巡逻卫兵换岗时靴子踩在石板上的咔咔声。
备忘录的核心内容是:建立一个全球议会,由联邦各区域选派代表组成。议会分上下两院,上院按区域分配席位,下院按人口分配席位。议会的职能从咨询开始,逐步获得立法权、预算审批权和监督权。
两个字是关键。
我不打算一步到位。一步到位的结果只有一个——乱。这个时代的人没有议会政治的经验,不管是大明人还是欧洲人,都习惯了自上而下的统治模式。突然给他们一个议会,让他们自己做决定,他们不知道怎么用,也不知道怎么约束。前世的历史上,法国大革命就是一个血淋淋的例子——从专制一步跳到民主,结果跳进了断头台和恐怖统治的深渊。
所以要慢慢来。
第一阶段,议会只有咨询权。皇帝和内阁做决定之前,可以征求议会的意见,但不必采纳。这个阶段的目的是让所有人习惯有一个议会存在这件事。让他们学会开会、学会辩论、学会妥协、学会在规则框架内表达诉求。
第二阶段,议会获得预算审批权。联邦的年度预算必须经过议会审议通过才能执行。这是一个实质性的权力,但范围有限,不会动摇皇权的根基。钱袋子是最好的缰绳——前世的英国议会就是从控制税收开始,一步一步把国王的权力关进了笼子里。
第三阶段,议会获得立法权。联邦的法律由议会制定,皇帝签署生效。皇帝保留否决权,但否决权有期限——宪章生效二十年后自动失效。到那时候,议会就是真正的立法机构,皇帝就变成了象征性的国家元首。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三十年、五十年,甚至更久,但方向是确定的。
陛下,这是在为君主立宪做铺垫。向高看完备忘录之后,直截了当地说。他坐在我对面,手里捏着那几页纸,纸页在他微微颤抖的手指间发出轻微的沙沙声。
我没有否认。
陛下知道朝中的保守派会怎么说吗?
他们会说朕在自毁根基,在自削皇权,在把祖宗的江山拱手让人。
陛下不在意?
朕在意。我看着他,但朕更在意的是,朕死了之后这个帝国还能不能运转。如果皇权是唯一的支柱,那皇帝一死,支柱就倒了,帝国就塌了。朕要多建几根支柱——议会是一根,宪章是一根,制度是一根。支柱多了,倒一根不要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