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靳辅:清代治水传奇

七、跌宕岁月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对于靳辅来说是一段跌宕起伏、充满挑战的日子。这年正月,江南道御史郭琇上疏弹劾靳辅,指责他在治理河流的过程中,听命于陈潢,今天提议筑堤,明天又提议疏浚,浪费了数百万两白银,而且没有明确的终结期限。郭琇还批评靳辅将朝廷的职位作为个人恩惠,频繁更换河工官员,从未达到用人得当的效果。此外,郭琇还指责靳辅侵占民田,以屯垦为名,实际上却将收获的粮食跨省贩卖,并且违背皇帝旨意,阻碍开浚下河的工作。

紧接着,二月份,给事中刘楷上疏进一步批评靳辅用人不当,指出河工中的道厅官员中杂职人员众多,而治河成效甚微,每年只听到河水冲决的消息。御史陆祖修更是激烈地弹劾靳辅,使用了“积恶已盈”的措辞,并引用了舜殛禹的故事,暗指应当处死靳辅。

面对这一系列指控,靳辅感到非常委屈,他上疏为自己辩护。他列举了自己的成就,并逐一反驳了攻击他的人,如郭琇、于成龙、慕天颜、孙在丰等,揭露他们企图陷害他。靳辅特别指出,那些攻击他的人大多是在下河流域拥有土地的豪强地主,他们在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才会如此激烈地反对他。

康熙帝意识到这些针对靳辅的弹劾并不客观,因此决定给予靳辅一个申辩的机会。三月八日,康熙帝召集了大学士、学士、九卿、詹事、科、道,以及总督董讷、巡抚于成龙、原任尚书佛伦、熊一潇、原给事中达奇纳、赵吉士等人,让靳辅以河道总督的身份参加讨论。在讨论中,出现了两派观点:一方以董讷为代表继续攻击靳辅及其副手陈潢;另一方以佛伦为代表,虽然在为自己开脱的同时,还是支持靳辅。讨论过程中,靳辅与于成龙之间的矛盾尤为突出,康熙帝发现于成龙在河务方面确实缺乏足够的知识。最终,康熙帝决定革除靳辅的河道总督职务,并任命福建总督王新命接替他的位置,陈潢也被解除了佥事道的职务。

靳辅被革职后不久,就有臣下向康熙帝报告了两件事情:一是漕运出现阻滞的情况,有人建议派遣靳辅去解决;另一件是中河已经开通,这是对靳辅工作的肯定。这两件事情让康熙帝感到为难,他意识到靳辅在治河方面的贡献,并担心新任河道总督王新命可能会推翻靳辅的所有工作,导致前功尽弃。为此,康熙帝派大臣进行调查,并指示他们保留靳辅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要轻易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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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正月,靳辅被召扈从康熙帝南巡,沿途视察河务。在查看中河时,康熙帝询问靳辅当初是如何规划开浚中河的。靳辅解释说,这是根据康熙帝之前的巡视指示而提出的方案,开浚后不仅可以解决水淹民田的问题,还可以保障漕船的安全通行。康熙帝听后,指示王新命继续完成中河的善后事宜,并强调要加强遥堤和减水坝的建设。

三月,康熙帝基于南巡期间江淮百姓和船夫对靳辅的高度赞扬,以及亲眼见到靳辅治理的河道和加固的上河堤坝所取得的实际成效,认为之前对靳辅的革职处分过重。于是,他下令恢复靳辅先前的衔级,这是对靳辅名誉的一种恢复,但并不是恢复他的官职。

八、晚年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十一月,虽然靳辅已经被革职,但他仍旧承担起了临时性的任务。他与工部尚书苏赫一同前往通州运河进行检查,提出了在沙河建造水闸以蓄水,并在通州下游筑堤以约束水流的建议,这些措施都被采纳并实施。

次年,即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靳辅再次被召随康熙帝南巡,沿路视察河务。这次南巡不仅是对靳辅专业能力的认可,也是对他之前工作的肯定。康熙帝在南巡期间亲身体验到了靳辅治河的成效,并在沿途听取了百姓和船夫对靳辅的高度评价,这使得康熙帝对靳辅的态度有了显着的转变。

康熙三十年(1691年)九月,靳辅又被委以重任,与户部侍郎博际、兵部侍郎李光地一同视察黄河险工。出发前,康熙帝特别提到靳辅“于河务最为谙练”,显示出他对靳辅的信任。靳辅在视察后提交了一份详尽的报告,报告中提到了黄河南北两岸无冲损的减水坝以及需要加固的地方,并绘制了相应的图纸供参考。这份报告被提交给九卿会议审议,并得到了一致同意,按照靳辅的建议执行。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三月,当漕运总督董讷提议将南旺河水引入北运河时,康熙帝再次召见靳辅咨询意见。靳辅建议通过在北运河两侧筑埽来约束水流,无需引南旺河水北流。这表明即使是在非正式的职位上,靳辅仍然以其专业知识发挥着重要作用。

到了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二月,河道总督王新命因为贪污问题被揭发,康熙帝开始寻找合适的继任者。考虑到河务的重要性,他最终决定重新启用经验丰富的靳辅担任河道总督。尽管靳辅因年老体弱而试图推辞,但康熙帝坚持要求他出任此职,并安排顺天府丞徐廷玺协助他工作。

再次上任后的靳辅,尽管身体状况不佳,仍然全身心投入到了治河工作中。这一年,陕西西安、凤翔地区遭遇灾害,康熙帝下令截留漕粮用于救济。靳辅接受了运输漕粮的任务,并亲自监督运输过程,确保漕粮安全到达灾区。由于表现突出,他受到了康熙帝的赞赏。

然而,靳辅的健康状况日益恶化。即便如此,他依然坚持上疏,提出了关于黄河、淮河及运河后续治理的重要建议,并呼吁恢复已故陈潢及其他因河工受罚官员的名誉。七月二十六日,由于持续高烧,靳辅请求退休并得到了批准。

同年十一月十九日,这位为治河事业作出巨大贡献的专家不幸去世,享年六十岁。清廷按照规定给予了祭葬礼遇。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清廷批准了江南人民的请求,在黄河岸边为靳辅建立祠堂,以纪念他的功绩。靳辅去世后被追赠为太子太保、工部尚书,并赐予“文襄”的谥号,以此表彰他对国家水利事业的巨大贡献。

结语

靳辅的一生是为治河而奋斗的一生。他不仅成功地解决了当时严重的水患问题,还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即使在他去世后的数百年间,他的治河方略仍然被人们所遵循和学习。可以说,靳辅是中国治水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他的名字将永远镌刻在中华水利事业的丰碑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