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二百四十七条

医路官途 帷赫 1155 字 3个月前

余欢这才正眼看了看庞大佑,随后打量了他半晌后,才缓缓开口问道:“庞局长当警察多久了?”

庞大佑被问的一愣,但还是抬头想了想然后说道:“诶哟,要说从参加工作到现在,得二十多年了,余队长问这个干嘛?”

说罢他又看了看余欢,随后笑道:“诶呀,光顾着说话了,余队长,咱们上楼到我办公室里边喝茶边聊。”

说着,他便伸手去请余欢进去。

可余欢并没有动,而是一摆手,然后说道:“不必了,在这聊就行。”

庞大佑有些不高兴了,心道这个姓余的是不是来找茬的啊,居然三番两次的驳自己面子。

于是他便收起笑容说道:“啊,也好。”

随后余欢便接着问道:“既然庞局长当了二十几年的警察,我倒是有个问题想要请教庞局长。”

庞大佑挑了挑眉,然后说道:“余队长但问无妨。”

余欢闻言,随后看着庞大佑的眼睛说道:“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说的是什么?”

庞大佑被问的一头雾水,然后在脑袋里开始去思索,可他又哪里会记得,于是便笑道:“这个嘛...嗨,余队长您这不是给我高考呢嘛!我还真有些不记得了,还请余队长给点提示?”

余欢便侧脸看了看他身边的那名省厅警察,那警察便开口说道:“刑罚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触犯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庞大佑听了这话,先是一怔,随后心里咯噔一下,然后他看向余欢问道:“你什么意思?”

余欢闻言说道:“我什么意思,你庞局长最清楚,都是聪明人,别揣着明白装糊涂,你要觉得在这里说不明白,那我就带你换个地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