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诸葛亮懂得劳逸结合了,将蒋琬、顾雍及行政处的几个,全部请到酒楼,一边饮宴,一边继续讨论严肃、枯燥的律法。在一个无拘束的酒宴上,讨论律法,大家反而打开的思路。
诸葛亮起了一个头,“吾认为律法,分三块,民法、商法、刑法,诸位以为如何?”,诸葛亮先定调。
马良应道:“难道民法只管民众的,商法针对商人,刑法指刑事案件?”,可以肯定大家觉得律法要分成三个,太异想天开了。
本来一部律法就已经是国家的、朝代的事务了,毕竟诸葛亮现在只有南部五个州,与曹操挟天子占据广阔的北方,差距还是很大。
在一个律法从来就是为政治服务,一部就已经够了,现在分成三部,是不是律法会更严苛,这也是大家头脑里冒出的第一念头。
其实,这不是诸葛亮想要的,他前世读历史时,觉得一个县太爷的权力太大,什么都能管,什么都能判。
能力强的县太爷还好,明理知法。可遇到能力不强的,全是师爷在背后操弄,形成师爷这一个非常奇特的行业--绍兴师爷。
师爷,不是官吏,却比县太爷有时权利更大,他们操纵法度,操纵生死,以权谋私,还不用担责,完事拍拍屁股走人,找下一个县太爷去。
上面追查下来,错判的全是县长、县令,责任理所应当是县太爷,可师爷才是出主意的那个人。
顾雍说道:“吾理解,民法就是解决民众纠纷的,商法是解决商业纠纷的,刑法就针对杀了人的。”,顾雍的理解已经很上道了。
蒋琬道:“吾赞同元叹的理解。还有就是三个法不在一个层面上,民众纠纷以和为贵,邻里乡亲的有时理太过法。”
“商业纠纷就是分清责任对错,刑法就是要处置,让人害怕不敢再犯,刑法是保证公平、公正的大法。”
贾诩一般情况下不开口讨论,他捋着他的山羊须,端起酒盅。
蒯良道:“公琰解说的鞭辟入里,那么说民法可以由礼育司来草撰,商法由钱粮司来草拟,刑法只能您们刑法司,不过也可以加入监察司一起拟定,然后再由行政司审定,最终由孔明定稿。”
马良道:“还是子柔叔有办法,吾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