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这项制度的最初目的,弗兰茨这样做也算是不忘初心了。
当然为了让其合理化,弗兰茨还得配上一套相应的察举制度。察举制的问题不在于察,而在于不察导致大量朋党不经考核直接为官。
其实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非常简单,只要将考核、任免的权力收归中央就能解决这个问题。
这在汉代也许是个无解的问题,但是放在十九世纪算不上什么大问题。毕竟铁路的出现大大改变了人类对原有对时间和空间的概念。
过去往返需要数月的路程,此时只要几天。
不过只有制度还是不够的,还需要监察和引导。
历史上不是没有人想到对抗官僚集团的办法,但大多数的法子不过是再制造另一个同等力量的组织进行平衡而已。
东方曾经也有皇帝想出赐官制度,但是他们不但和西方皇帝犯了同样的错误,甚至还把口碑丢了。
在东方历史上由皇帝亲自任免的官员会被称为“传奉官”、“中旨官”或“斜封官”,光听称呼就知道不是什么好词。
事实上这些“传奉官”或“斜封官”在仕途上也会遭到官僚集团的疯狂打压,在舆论上更是遭到了几千年的口诛笔伐。
这让官员、仕子深以为耻,历史上每到王朝中后期拒绝皇帝赐官的人比比皆是。
难道东方古代官员都这么清高不愿意做官吗?不!因为他们只要拒绝了皇帝就可以从官僚集团那里得到更好、更大的官职。
内阁这样啪啪打皇帝脸就不怕皇帝报复吗?答案是真不怕!清朝以前内阁大臣可不是奴才、泥堪。
电视剧中皇帝杀个一、二品大员往往如同砍瓜切菜一般,一个眼神儿就能吓尿一片,随意践踏内阁制度说是言出法随也不为过。
但实际上明朝中后期内阁只要认为皇帝的旨意不合理,就可以拒绝草拟,封还执奏。
当然皇帝也可以不认可内阁的票拟,但内阁也可以不理睬皇帝拒绝重拟。发展到后期甚至六科、部院都能把圣旨打还,官僚集团根本无人能治。
最终在反复扯皮中被外部势力冲个稀烂。
弗兰茨并不打算重蹈覆辙,所以从一开始就不打算给这些人机会做大,得赐官者非但不会遭到鄙视,还会是一种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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