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一些超市,便利店,或者是小吃店饭店,在这里几乎找不到。
所以末世以后,所有幸存者全部都向城市中央靠拢,
那里不仅有各种物资供人搜刮,就连房子都是窄小型的,这也有利于保暖。
此时的正向休斯顿南方快速进军的雪橇队中,除了雪橇犬粗重的喘息声,一片寂静。
突然一个声音打破了这片沉寂:
“老大,前面就是62号公路了,要是我们走到这条公路的尽头,再往南就是海边了!”
“到现在我们都没有发现之前的闯入者,他们难道要跳进海里去吗?”
一名手下,嘴里嚼着已经连续嚼了几十天的口香糖,向为首的一名瘦小男子问道。
“哼!这种天气除非他们不要命了才会跳海逃生!相信我,他们肯定躲到了哪个角落里去了!”
这名领头之人名叫史迪威,原本是一个街头的黑人混混,每天在大街上无所事事,敲诈勒索。
有时候他真的感到无比庆幸,幸好自己只是一个混混,没有妻子儿女的拖累,才能在这人不如狗的末世里,如鱼得水。
甚至在这末世里,凭着自己的狠辣手段,收到了一大批愿意跟随的小弟们,
其中大部分小弟,甚至还都是高贵的白种人!
这让他的心中不无得意,看吧,你们这帮看不起我的白人,如今也要对我史迪威俯首称臣,乖乖听话!
思绪转回来,史迪威心中也隐隐有些着急,
今天早上他是在一阵枪声中惊醒的,还没等他穿好衣服起床,
就有小弟前来报警,说是领地遭到陌生势力侵入,并且还杀了自己十几个小弟!
愤愤之中他就要带领小弟们冲杀出去,哪想到这伙人居然撤退的极为迅速,转眼就逃离不见了。
现在他带领着一部分小弟,顺着对方在雪地上留下的雪橇印记追击而来,
倒也不是为了报仇,反正死的是他的小弟,以后再多收一点就是了。
全是因为一名小弟,在这伙人撤退的时候,见到了敌人套在外面的防弹衣!
“嘿,史蒂夫,你确定看到了他们都穿着防弹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