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言周秉义先是一愣,随即挣扎着就想起身,郝冬梅赶紧握住他的手:“你别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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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动不了就搁床上躺着,别强撑着!”是王重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洪亮低沉,中气十足,全然不像个五十多岁快六十的人。
周秉义看着迎面走来的王重,原本还颇为平静的内心,顿时涌出无数复杂的情绪来。
“你·····你来了!”周秉义的语气中满是感慨,似有千言万语。
“娟儿,玲玲!援朝也来了!”可随即周秉义的脸上就露出颇为灿烂的笑容来。
因为身体原因,周秉义没能出席周玲和郭援朝的婚礼,但结婚后周玲和郭援朝两口子听郑娟的话,特意跑了一趟医院,过来瞧瞧周秉义,也是让周秉义瞧瞧自己的侄女婿。
周语赶紧起身把位置让开,王重就坐在床头,腰背挺得笔直,两只手放在大腿膝盖上,打量着周秉义,说道:“你不是有话和我说吗?”
周秉义看着王重那坦荡平静的目光,冲另一边的郝冬梅使了个眼色,郝冬梅立马起身说道:“你们兄弟兄弟俩慢慢聊,我们······”
可郝冬梅说话一般,却被王重给打断了:“事无不可对人言!没什么好避开的!”王重看着郝冬梅,抬了抬手,如是说道。
说着又看向周秉义:“都这个时候了,还计较这些干嘛,大嫂和孩子们能多陪你一刻是一刻。”
周秉义完全没想到王重会这么说,愣了一下,刚站起来和郝冬梅和正打算往外走的郝言周语也愣住了。
倒是周玲,自顾自的把郑娟扶着在旁边靠墙的椅子上坐下,还不从桌子上不知谁送的果篮里头取出个橘子,剥了递给郑娟。
“你说得对!”周秉义自嘲一笑,微微摇头:“是我着相了。”
说着抬眼看着王重,目光极为复杂,有感而发:“我这一生,不如你的地方太多了!”
“人各有所长,没有谁比不上谁,你在军工厂和咱们吉春二把手的时候坐下的那些功绩,也是我望尘莫及的。”
周秉义这人虽然有不少缺点,可在这一点上,便是王重也不禁对他心生佩服。
十数年如一日,工作勤勉,刻苦努力,始终坚持着为人民服务,公正廉明,奉公守法,始终坚守原则,光是光字片的改造,就让大半个光字片的老百姓,都对他感恩戴德。
“你找我来,不会是想说这些的吧?”佩服归佩服,可这不代表王重和周秉义的关系就得有多好多好。
周秉义摇摇头:“自然不是。”
“其实有些话,我早就想和你说了,只是基于某些无关紧要的面子问题,一直拖到了现在。”
“都说人在死之前是最清醒的,生前做错的事,想不通的问题,都会在死前的时候豁然开朗。”
“以前我还不怎么信,以为不过是以讹传讹的罢了,根本没有半点科学依据。”
王重没有打岔,就这么静静的听着周秉义说。
“其实爸最后的那段时间,我心里对你攒了很大的怨气,爸当初都那个样子了,你却还是连看他一眼都不愿意,连光字片都不愿意回,直到爸真的走了,你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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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事儿,我心里一直对你有意见。”
王重点了点头,说道:“这很正常,这事儿换谁身上,谁都会觉得我不孝顺,毕竟不管怎么说,老头子也是父亲,生了我,养了我,虽然在对待我们几个时候偏心了点,可再怎么说他也是父亲,我作为儿子,却连见他都不肯,确实做得不应该。”
周秉义有一次被王重的话给震惊到了,他以为王重打心底里一直记恨着周志刚呢,可没想到,王重竟然看着这么清楚,这么透彻。
“你既然心里都明白,那为什么当时还那么做?”周秉义不理解,一脸疑惑的问,情绪稍稍有些激动。
这不只是周秉义的疑问,也是此刻屋里除了郑娟之外悬在所有人心底的疑问。
所有的目光悉数汇聚到王重身上。
“这就是我和你的区别。”
“在你眼中,越是那个时候,咱们做儿女的,就越是要陪在他们的身边,照顾他们,陪伴他们,度过他们生命里的最后一段时光。”
“难道不应该吗?”周秉义问道。
王重道:“我也没说不应该。”
“那是为什么?”
“孝非愚孝,也是要分情况的。”
“其一,我对老头子确实有意见,而且意见不小,不怎乐意见他,再者,当时老头子神志不清已经好些年了,而且早就不记得我是谁了,我去不去看他,于他而言,并没有什么不同,那我为什么还要过去呢?我给他请了保姆,照顾他的饮食起居,替他端屎端尿,这难道就不是孝顺?”
“我让他住最好的医院,给他请最好的医生,花大价钱给他从国外买当时市面上最好的药,这些难道也不是孝顺?”
周秉义道:“这······”
周秉义一时之间,竟不知该如何反驳,王重的话乍一听有些强词夺理,可若是细细推敲的话,却又有几分道理。
周志刚早在那回和从王重家搬出来之后,就彻底把王重一家子都给忘了,别说王重了,就连他昔日最疼爱的孙子孙女们也一个都不记得了。
之后愈发的老毛昏聩,浑浑噩噩,根本认不得人,连基本的认知都出了问题。
连自己要拉屎撒尿都不知道,直接给干裤裆里,出了本能的吃喝拉撒之外,其他的全然不知了。
王重继续道:“难道非得我和郑娟放下手头所有的工作,把老头子接到身边,亲手给他端屎端尿,日以继夜伺候他才是孝顺?”
这话一出,不止周秉义心虚,就连郝冬梅都有些脸红。
当时周志刚生命里最后的那段时间,说是他们两口子陪在周志刚的身边,可到底怎么样,他们两口子心里都清楚。
当时周秉义刚刚提拔成市里的二把手,整日忙于工作,不可开交,每天都是早出晚归,有时就算回家了也要处理,郝冬梅呢,医院的主治医师,一忙起来,两三天不着家都有可能。
他们确实陪在了周志刚的身边,可真正照顾周志刚的,却是王重请的保姆,最开始请的一个胡大姐,后来周秉义两口子太忙,经常不着家,胡大姐一个人精力有限,为了不让李素华担心,王重就又请了一个,两个人两班倒,一个负责白天,一个负责晚上,每个月给他们开出高出市场价三倍的工资。
周秉义苦笑一声:“我不是要指责你。”
“我只是想知道,你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这么多年来,我们好像一直都没能坐下来好好谈谈心。”
听着周秉义真挚的语气,王重倒也有几分意外:“古人云,道不同,不相与谋,你我三观不同,追求爱好也各不相同,就算真坐下来也没什么好说的,没必要非凑到一块儿。”
周秉义自嘲一笑,说道:“说实话,现在我有点羡慕赶超和国庆他们了,能有你这么一个真心对他们的朋友。”
“做朋友,无非就是真心换真心。”王重道:“赶超和国庆虽然没多少文化,但胜在心眼实在,没什么小心思,和他们相处的时候,我只会觉得轻松。”
说着看着周秉义,颇为认真的说:“可你不一样!和你待一块儿太累。”
周秉义没想到会是这个理由,有些哭笑不得。
“很意外?”王重问道。
周秉义点头:“有点!”
“秉昆!”周秉义忽然变得严肃起来:“这么多年来,我还欠你一声谢谢。”
“谢谢你,秉昆,是你把很多应该由我这个家里老大做的事情给做了,那些年里,要不是有你照顾妈,照顾咱们这个家,我也不可能安安心心的去兵团,更不可能没有一点负担的考大学,上大学。”
“这声谢谢没有必要,因为那本就是我要做的。”
“要谢的!要谢的!”
王重见他坚持,也没继续和他推诿:“随你!”
周秉义脸上露出笑容,抬起手,摊开手掌,期待的看着王重,王重想了想,伸出手,握住了周秉义的手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