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在等一个人,我不知道她的名字。别误会,我不爱她。我知道她的皮囊在这按照世俗的形容是清丽绝俗,几次我与她站的很近,通过气味能判断她是蕙质兰心的气质。
但是我坚决不认为我爱上她,除了小雨以外的好感都是见色起意,小雨哪有那么容易被顶替,所以我只是风轻云淡一笑,允许这种感情存在,然后继续吃我的早饭。
今天的皮蛋有点咸,可能是我的意志太淡了,所以我寻觅着一种超脱俗世的滋味。它不羁于形态,不在乎色彩,一种感觉。从我嘴中逃脱的汤勺滑落一滴粥液,不偏不倚滴在一片皮蛋上,竟有些滋润,嫩如凝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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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一种清脆的声音在我耳边回响,根据声源可判断她在我对面。
“杜琰,你是不是单身久了,看着碗皮蛋瘦肉粥也是眉清目秀。”林瑾芸俏皮的调侃我。
我勃然大怒怼道:“热烈的马,荡妇!”
林瑾芸急了,死死的掐住我胳膊上的肉,面目凶狠的训斥道:“你说谁荡妇呢,人家还是……你说话给我放尊重点!”
我只是玩味的笑了笑,轻轻拨开她掐我的手,笑脸寒暄道:“吃早饭没?”
林瑾芸显然还没从刚才的拌嘴中走出来,嘟囔着嘴,满脸不屑的说道:“我家就是开早餐店的,你说呢。”
我指着她有些干燥的嘴唇,“你看你,一定没喝水,多喝热水对身体好。我这杯豆浆还没喝,你喝吧。”
这时,林瑾芸的表情才有些松缓,对我顽皮的眨巴眼睛,然后接过我桌上纸杯装的豆浆,以一种故作端庄的语气道:“既然你这么有诚心,我就原谅你的污言秽语。”
林瑾芸是这家早餐店老板的女儿,也是我工作地点的员工,又因为我常在这家店吃早饭,所以与我关系较近。按道理,仅凭这两点不足以把两个互不相识的人绑在一个靠近的角落。
关键就在于,她和我坐同一辆班车去公司,这就很巧合,每天在同一家店吃早饭,在同一个站点等车。由于我和物品相处久了会有感情,所以只坐同一个座位。她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每天都找准我旁边坐下,然后作死的问我为什么总是靠近她。
每当她这么问我,我只会瞄她一眼,然后继续刷手机。久而久之,我也习惯了她无理取闹,她也渐渐的不满足于在车上和我搭话,有时候我刚来到早餐店就会开玩笑的对我说道:“公子今天这么有雅兴光临寒舍,是否有意勾搭本姑娘?“
我实在是想不懂人类究竟是多么病态才会用作死的方式来表示关系亲近,以至于我差点被她近朱者赤。管她呢,她损我一句我就回怼,万物不都是在矛盾对立中发展起来的嘛。
我粥吃完了,林瑾芸豆浆也喝完了,我看一眼手表,不出意外,这个时候她就要出现了。果不其然,一道身影吸引我的注意力。
有些人的气场往往是由内而外迸发的,她的衣着打扮总是恰到好处,既不过分张扬也不过于保守。她偏爱经典剪裁的女式西装套装,衬衫雪白而挺括,领口微微敞开。一头柔顺的长发巧妙地盘绕成一个低扎的发髻,几缕不经意的碎发轻柔垂落。
我看的入神,这绝不是见色起意,我对她纯属是某种心理上的瞻望,而非生理上的信号。
如果翩然飘落的树叶是她遥不可及的背影,那么我一定是病如骨髓,才会在春光灿烂的日子遮住阳光,又期盼似乎很美好的东西慢慢发芽。
林瑾芸把手放到我眼前晃了晃,问道:“你僵了?“
“我僵个吉貌。”
林瑾芸一副不怀好意的表情,慢慢把脸凑近,咧着嘴问道:“你喜欢她?”
这个时候,我心里一震,一动不动愣了半秒,然后又花了半秒时间控制自己。半秒的时间很短,但在一个普通人可观测的范围内。我的身体没动,可我眼睛不出意外泄露了我的不安,但愿林瑾芸观察能力浅弱,注意不到我眸子里的细节。
我端正姿势,一脸正经的解释道:“喜欢一个人,不是看一眼就是喜欢。一个视线的停留证明不了什么,一对眼光的交互才是必杀。你要是说我好色我还好受些,至少这是正常反应。”
“切”林瑾芸撇过头斜视我,“口是心非,你咋知道人家没看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