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9章 还田于民

几天时间,京城已经风平浪静,即便还有人对此念念不忘,可都是位卑小吏,掀不起什么风浪,倒是景王妃进京,被安置在京郊。

紧接着,内阁大学士徐阶上奏,请求将当初封赐之地景王封地数万顷归还楚地百姓,一时获得了朝野上下的称赞。

对于这些把戏,魏广德也就是摇摇头,湖弄人的玩意儿。

在后世,大部分人的眼中,有明一朝自朱元章开始给自己的儿子封赐土地,皆是抢夺民间田产为王府田产,其实是极大的错误。

造成这一原因主要还是多年的宣传,大家都把过去的土地制度看做地主拥有无上权利,似乎可以完全控制一块土地及寄生于这块土地上的佃户。

明朝的土地制度其实来源于宋、元,只是稍有修改,但大多变化不大。

土地主要分为官田和民田两大类,其中也有许多细分项,但主要还是归于这两类。

明朝皇帝赐予藩王的封地田产,其实并不涉及民田,毕竟明朝对私有财产是保护的,而实际封赐的是官田。

明朝亲王封赐的田地,由明初的几千顷到中后期的动辄万顷甚至更多,其实对于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没有什么大的变化。

因为无论如何,亲王都不可能去耕作,所以田地始终还是需要农民去打理,而农民能得到的始终就只要那么多。

亲王拥有庞大的土地,其实也分很多,不过主要是两大类,一是采邑,二是王府庄田。

采邑,是皇帝赐给儿子的收取地租的权利,过去这些田地的产出税赋都是收归朝廷所有,而现在则转给亲王府。

王府庄田则是王府所有的田地,可以理解为一种“民田”,王府拥有全部的权利,这些田地一是皇帝赐予的官田,二则是在被册封以后,通过各种手段获得的土地。

比如亲王封地内的地租,亲王可以通过提高税收的方式,逼迫百姓把自家土地卖给王府,还有就是直接向皇帝要,以某地有大量荒地为理由,向皇帝要到这块土地,然后雇人开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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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这样土地,大多其实已经被人开垦出来,皇亲国戚以此为理由,不过是为了巧取豪夺这块土地的所有权。

当然,这些土地也确实存在问题,那就是它们并没有被记入官府田册中,其实可以理解为“隐田”。

所以景王所得田地,除了采邑权回收朝廷外,还有许多原先的官田要退回。

而一切对楚地百姓来说,其实根本没有太大影响,因为该交的天赋不可能减少,只不过换了东家而已。

以前是交给景王府,而现在复归官府所有,徐阶所说还田于民,其实就是个笑话。

到这个时候,明朝的官田数量其实一直都在减少。

历代天子的赏赐,官田到嘉靖朝的时候,已经减少一半多。

在永乐年间,明朝的田赋近四成来自官田,而到了嘉靖朝已经不足两成,缺额部分则是被赏赐给了皇亲国戚,甚至还有皇帝自己的皇庄。

所以后世有说在明朝,最大的地主是皇室,还是有依据的。

仅从田赋就可以看出,皇帝赏赐给儿子的土地就占了纸面数据的两成,而私底下王府获得的土地就更多。

明朝赋役制度规定士绅优免,其实只是可以免役,但明代役法是以民为役,以田治役。

田亩和丁口都可以作为征役的对象,由“忧免田”而获得“忧免粮”,那就给以免役为名而实行逃税之实。

由于法制废弛,官吏们和士绅们同流合污,自己也无视朝廷法规,从而导致他们的私产也不用纳税。

而其根源,其实就是因为羡慕皇亲国戚、勋贵的永业田不交税的特权,所以他们也想法设法把自己的田地也包装成了免税的田地。

由此,交税的田地减少,剩下的只能不断加重税收,直到田产主人完全承担不起,选择卖地逃避。

明代赋税的基础是土地和人口,所谓“有田就有租,有田就有役”,既然所有赋税征收都以土地为基础,那就把土地卖了就不用交繁重的赋税了。

因此,很多农民都把自己的土地卖给免税家族,投入权贵门下,再把土地租回来耕种。

虽然租金也很高,但相比于越来越重的赋税来说,还是可以接受的。

这种避重就轻的做法,也算得上是中国古代农民不得已而为之的生存之道了。

在王府封地内的田地,自然也只有王府一家可以卖,别人谁敢接手?

所以,这些卖给王府的土地价格往往被压的极低,让他们可以大肆兼并土地,朱家由此也成为北方的大地主。

景王府那些退回的田地,背后会不会有猫腻,魏广德并不关心,可他知道张居正似乎很高兴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