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安排的座位很简单,各县和各县的人在一起谈天说地。

张振海此来目的亦十分明确,打通刘家的关系。

为此他做了两手准备。

第一手要见到刘全或者刘家家主。

此时正是第二手。

他用银钱和好位置的铺面一角,和乌苏县富商换了桌。

全都折算成银子的话,最少五百两不止。

可谓是下了血本。

但若是能和乌苏县的各位老爷打好关系,和刘家家主美言几句,也不亏。

就算不能打好关系,露个脸也成。

另外,他此番也是想让张毅露个脸,自家的生意早晚得交给他的。

可这张毅,真的是气煞他。

烤鸭猪脚一上来,各位老爷还忙着端酒寒暄,这货便先动筷子吃上了。

还端在自己面前吃。

完全不顾各位老爷已经发黑的脸色。

这一下,刚要给张振海敬酒的老爷手指握着酒杯灵活的转了个弯。

“咱们县城离得远,货物来往也不方便,张老爷不如在清远县继续经营便是。”

“正是,不然你还要折腾,况且这乌苏县的铺子,还真找不着呐。”

“嘶--令公子不能就是清远县里远近闻名的饕餮吧?”

饕餮。

清远县有一传言。

有一人干吃不饱,无时无刻都在吃,体胖二百,身高半尺。

名为饕餮。

后来引的京城的贵人好奇调查,证实了是话本子上的一种野兽,被人传玄乎了而已。

张振海哪里听不出对方是在笑话他。

准确的是笑话张毅。

可张毅是他儿子,子丢人父焉有脸。

偏偏张毅好似听不出来一般,哪怕他用手肘怼了张毅一杵子,他都无所察觉一样,专注把烤鸭塞进肚子里。

还摆开他的手,“爹,你别挡我,我吃饱了再说。”

心里升起浓浓的无力感。

张振海忍不住想起从前带许毅出门。

从来都是彬彬有礼,见到客人先行礼,等客人动筷才动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