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总好酒量!”周围立刻响起一阵赞叹声。
“好了你们先喝着,我还有点事……”宋景城摆了摆手。
随即宋景城绕过众人去到了林天翔旁边,此时一群富家子弟围坐在一起,嬉笑玩闹间,聊着聊着开始说起了安晚晚,纷纷猜测她会不会来参加宋景城的生日派对。在他们眼中,安晚晚不过是一个卑微又可笑的存在,一个无可救药的恋爱脑。
安晚晚和宋景城住的近,从十岁相识,也算是青梅竹马,所以一直以来都疯狂地追着宋景城跑,哪怕明知道自己在这个宋景城的圈子里不受欢迎,但是不管宋景城让她做什么她都会去做。
上学的时候,宋景城打篮球时,安晚晚会默默地守在场边,看着他打球,为他准备好毛巾和水,即便宋景城常常看都不看一眼就随手放在一旁,她也从不气馁。
充当宋景城的跑腿,宋景城需要的时候帮他拿资料买东西,经常累得气喘吁吁,有时候送到了却说用不到。
以前宋景城参加学校的演讲比赛,需要一些资料,安晚晚便连续几天泡在图书馆里,仔细地查找、整理相关资料,熬得眼睛都布满了血丝,满心欢喜地将整理好的资料交到宋景城手上时,却只换来他一句淡淡的 “知道了”。
还有冬天宋景城随口的一句让她去接喝醉的他,让安晚晚在大冬天的晚上就傻傻地赶过去,寒风呼啸冰冷刺骨冻得浑身发抖,去到的时候包厢早已空无一人,宋景城早就已经躺在温暖的家里。
因为她从来都不会抱怨,还赶不走,所以宋景城的朋友都知道她安晚晚是个恋爱脑。
此时,宋景城的朋友林天翔靠在沙发上,嘴角挂着一抹戏谑的笑容,他瞥了一眼宋景城,说道:“景城,你说那个安晚晚会不会来啊?我看她那痴迷你的样子,估计就算知道不受欢迎也会眼巴巴地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