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买手表

夏志远相信夏小晚是冤枉的,夏禾是对的。

但是叔叔不当家,说话没人听,只能当个鹌鹑窝在那里。

这个妹妹婶子很不喜欢她,但是夏禾学习好,又勤快,王秀梅就算是在不喜欢她,也挑不出啥理由骂她。

更别提打夏禾了。

没结婚之前听夏禾说喜欢绘画和书法,但是水彩和画笔都是稀罕物。

普普通通工薪阶级根本买不起。

只能眼巴巴看着那些经济条件好的孩子在那里画画。

百货大楼紧挨着新华书店,那里有很多书和文具。

夏小晚出了百货大楼就进了新华书店。

新华书店是国营书店,有三层,第一层就有笔墨纸砚,夏小晚朝着柜台走去,低头看着柜台里面的毛笔。

毛笔分很多种,有狼毫笔,是黄鼠狼的尾巴做成的,很有弹性,适合书法和绘画。

羊毫笔是绵羊毛制成的,一下子能吸附很多的墨汁,书写的时间很长,适合写行书和草书。

还有一些稀有的毛笔,比如鸡毫笔是用鸡毛做的,紫毫笔是用兔子的毛做的。

“同志,您要什么样毛笔,我拿给你!”柜台里的营业员问道,嘴角带着微笑。

那个年代倡导的是“微笑服务!”

夏小晚看了一会,“把那个狼毫和羊毫的毛笔给我各拿一支,这里有好一点绘画的纸张吗?“

“有的,都是新到的样式,但是有点小贵!”营业员见夏小晚诚心要买,就认真的给她介绍起来。

说了一大堆,最后夏小晚买了两支毛笔十张宣纸十张绘画用的硬纸。

等买完了这些,信封里面还剩下很多钱。

夏小晚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数了一下,算了花去的一百六十块钱,还剩下三百四十块钱,原来治这个信封有五百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