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行好,给点吃的。”
到处都是流民,到处都是尸骨,沈青云想过,但亲眼看到,还是受到刺激了。
沈青云对沈小山道:“给他们送点吃的。”
沈小山作为他的书童,一直在书房里伺候,这次把他带上,也是为了历练他,好好教导,以后也是心腹。
“少爷,小的这就去。”
沈志明接话道:“大人,我带几个随从过去,免得引起慌乱。”
沈青云点头。
他们一行人赶路,时而坐马车,时而骑马,可能百跃的紫外线太强了,沈青云从一开始的白白净净,变成了麦色,个头也蹿高了一截。
沈青云有时候照镜子,觉得自己不像文官,更像武将。
紧赶慢赶,终于在一个月之期快要到时回到了京城。
沈志明第一次来京城,看到后,大失所望道:“我还以为京城有多好,这么一看,还没百跃气派,就百跃的城墙,可比京城的雄壮多了。”
沈小山立即反驳道:“那是打烂了,你看城墙好多坑坑洼洼,还有很多地方破了,城墙变成了一截高一截矮,以前可不这样,以前很大很高。”
沈志明不以为意,“肯定是你那时候太小,没啥眼光。”
沈小山快要被气死了,沈志明是沈家族人,而他是个下人,真要按照规矩来,还得称呼他一声少爷。不能跟他争辩,只能重重哼一声,来表达自己的不屑。
疤子来过京城,可能是百跃那边看习惯了,比较之下,京城城墙确实不咋样,等进了城,看到破败的道路,只能暗暗摇头。
现今的京城,除了面积大大,人口比百跃多,还真的哪哪都比不上。
最重要的一点,京城的气氛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