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栾大,恨得牙都痒痒,陆鸣搞出来的修仙口诀让他深信不疑,最后却成了拆穿他的最有利证据,
陆鸣扫了他们一眼,毫不在意阶下囚的仇恨,这俩人加一起都不够他一只手打的。
就是他不出现,这两个人也逃不掉被刘彻清算的下场。
“陛下,臣这次外出之时寻到一件宝物,正是夜明珠,此珠拳头大小,夜间放出光芒,五步之内连头发都可以看清。”
“据夜明珠的原主所说,此物非有德之人无法驾驭,强行占有只会遭遇反噬,
知道我是想敬献给陛下时,那人才愿意让给我。”
刚开始陆鸣还很有兴趣,大名鼎鼎的夜明珠啊,据说慈禧太后死后嘴里就含了一颗,不仅能发光还能让尸体不腐。
这个一定比慈禧太后那颗还大,毕竟能含进嘴里的东西不可能有拳头大小。
当听到“反噬”的时候,陆鸣浑身一激灵,什么“非有德之人无法驾驭”,
这几个词和发光联系在一起,这不妥妥的放射性物质么,不要说有德无德,是个人都无法驾驭。
“富民侯,你怎么看?”
刘彻需要自己的智囊帮自己辨别真假。
“陛下,我不敢看。”
按照丁义所说,拳头这么大还这么亮,真要是放射性物质,盖格计数器不都得数值爆表啊。
自己一介肉体凡胎,犯不上冒这种风险。
“陛下,要是一直用这个夜明珠泡水喝,说不定发光的就不止是珠子了,人死后的尸骨也能发光。”
十九世纪刚刚发现镭的时候,这种神奇的放射物就被当成了好东西,就差被吹得能起死回生了。
镭水一度成了富豪才能享有的奢侈品,他们是真敢喝呀,
据说有个叫拜尔斯的人一生喝了一千四百瓶镭水,他死前牙齿脱落,骨骼也在消融,活的生不如死,他的尸骨在死后三十多年还能发出莹莹绿光。
为了防止刘彻好奇之下去接触这个所谓的夜明珠,陆鸣当即把他请到一边,悄悄介绍了一下这件事,
刘彻听得脸都白了,回头看向丁义,目光无比冰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