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显允有闻

鼎定河山 品涩居士 1664 字 11天前

地方官在遇到一些重大的刑事案件时,有时也会在城隍庙进行审判,其意无非是表明三尺神明在上,断案官员虽可欺于明,却不可欺于暗,也示法律审理程序的公正性。

同样,百姓如果遇到纠纷,而官府又一时无法给出合理的审判,他们就会到城隍庙中赌咒起誓。

冯过非主官,倒是不必在城外斋宿,但祭祀城隍是不可省略的。

衙门预备的仪仗开道,冯过换上公服,前去城隍庙进行祭祀。

自有礼房先准备牲酒等物陈设。礼生及父老人等,导引冯过及同僚属官吏到庙中。

此处祭礼过程十分繁琐,略过。

宗泽亲自为赞唱。

赞唱行初献礼。引赞引新官诣神位前。

赞唱跪。新官跪。

赞唱众官皆跪。赞唱献爵。

执事者捧爵于左。跪。新官献毕。仍授执爵者,以爵奠于神位前。

其祝文曰:

“维某年月日,某官奉郡来官。务专人事。主典神祭。今者谒神。特与神誓。神率幽冥。阴阳表里。予有政事未备,希神默助。使我政兴务举,以安黎民。予倘怠政奸贪。陷害僚属。凌虐下民。神其降殃。谨以牲醴致祭。神其鉴之。尚飨。”

礼罢,又有本地乡绅争相邀请赴宴,冯过自是未应,只道“来日方长,本官初至本地,还需仰仗诸位员外”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