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基于这种充分的准备和十足的自信心,凶手才坚信自己完全有能力将屋里的所有人一举消灭掉。
再看看案发时间 7 点半的案发现场,此处位置偏僻,远离繁华喧嚣的城镇,周围罕有人烟出没。加上当时正值月黑风高之夜,夜色浓重得仿佛伸手出去连自己的五指都无法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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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一种阴森恐怖的环境之下,犯下此罪行之人必然不会是来自陌生之地的外人。比如说,大别山另一边的河南省或者安徽省的人,几乎没有任何可能性长途跋涉来到这个地方行凶作案。
其原因在于,如果来者是陌生人,亦或是彼此不太熟稔之人,当他们踏入这片全然陌生之地时,首要之事必然是进行一番踩点摸索。
毕竟,但凡有踩点之举,便难以避免地会留下些许蛛丝马迹。而一旦出现这些痕迹,自然就容易被他人察觉。要知道,这不过只是个弹丸大小的镇子罢了。若是一下子来了好几个陌生人,岂不是全镇上下所有人都会留意到?
倘若来人未曾事先踩点,而是冒失莽撞地直接到此,那必定会如同无头苍蝇一般,分不清东南西北,甚至晕头转向。如此一来,又怎能顺利作案呢?即便勉强得手,事后想要逃脱也绝非易事。
更何况,此地还有那么一条土狗。每当夜幕降临,四下一片漆黑之际,那土狗只需吠叫一声,便能让人顿感毛骨悚然。故而,对于那些陌生人而言,通常情况下是断不会挑拣在此处以及此时此刻作案的。
再者说,这宁静祥和的乡村,若有不甚熟悉之人流窜至此,仅仅是那一声突兀的狗叫,恐怕就有可能引发诸多意想不到的大麻烦。
此外,从案发现场的情况来看,凶手显然具备极强的反侦查能力。整个犯罪过程之中,现场竟未遗留哪怕一星半点的物品。不仅如此,凶手全程均戴着手套行事,并且似乎对使用电话有着习惯性的忌惮与惧怕心理。
现场的情况令人触目惊心,四部手机不仅被扔到了远处,而且每部手机都经历了残忍的拆解处理。凶手将手机与电池强行分离,并毫不犹豫地把手机卡抠出丢弃,仿佛这些手机隐藏着什么致命的秘密。
这样的行为无疑表明,凶手曾在手机相关的事情上遭受过重大挫折或骗局,以至于形成了如此强烈的反应,就如同那句俗语所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