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是异常平静地辩解说:“不是我干的,我绝不可能做出这种事。” 方组才的凶残与冷酷,不禁让人们联想起不久前发生的邯郸杀人案。 凶手皆为未成年,其作案手段简直令人发指。
凶手在作案的前后均展现出了惊人的、超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就连成年人都只能“自叹不如”。
如此这般的种种情形,让我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 有些人,天生就是内侧前额叶皮层存在着问题,对于他人的痛苦漠然置之,对世间极恶之事如蝇逐臭。 有些孩子,就是天生的恶魔。
至于方组才的最终裁决结果,尚未曾见到公开的相关报道。 不过,在刚落网的时候,方组才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爸,我错了,我争取早日出来孝敬您。”
这从侧面表明,凶手虽然只是个孩子,却比任何人都更为精明: 未成年犯罪,没有死刑,而且极有可能因此获得从轻判决。 邯郸未成年杀人案现今依然处于审理的阶段。
虽然未满 14 周岁,但最高法已经通过审核并表态: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纵容! 方组才案发生的那个时候,移动互联网还没有如今这样的发展态势。
十年的时光已然消逝。
在舆论的有力推动下,未成年最低刑事责任已经下调至 12 岁。法律虽然并不完美,但好在总是在逐渐地进步和完善。期望未成年人保护法能够变得愈发健全。
希望我们能够持续地关注邯郸未成年杀人案的后续进展。先是有方组才,接着有大连 13 岁男孩杀人,如今又有邯郸三渣.......世间究竟有多少恶魔,习惯以“孩子”之名来为自己的恶行进行辩护。
救赎的道路不在别处。
唯有从重惩处,才能够遏制人性之恶。
唯有从重惩处,才能够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