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德斯曾经无数次设想过遭遇狼骑兵的各种场景和各种对策,无数次幻想着自己率领千军万马,踏破兽人的连营,杀得对手尸横遍野、溃不成军,但是从来没有想到第一次遭遇兽人就是如此被动的局面,一上来就已经死伤了三四个兄弟。好在兽人的数量不多,加起来也就十二三个人,自己的中队在数量上仍旧有压倒性的优势,所以他抑制住心底的紧张,翻身上马,一手摘下盾牌,另一只手抓起长枪,率先向着狂奔而来的狼骑兵发起了反冲锋。
刚刚成立不到一年时间的少年团,第一次和兽人之间的战斗就这样发生了。
做为民团中佼佼者的桑德斯很清楚此时双方的优劣势,狼骑兵相比于人类的骑兵行动更加灵活,更适合侦察或者骚扰敌人,而人类骑兵的优势是冲击力更强,适合大规模的冲锋作战,但如果想要发挥人类骑兵的冲击力,必须要给战马足够的加速时间,这也是为什么狼骑兵急着向自己发起冲锋,他们不想给自己这个时间,同样,自己也必须以最快速度进行反冲锋。
一百步的距离太近,战马的速度刚刚提起了一点,桑德斯就已经和迎面而来的狼骑兵遭遇,他现在可以清晰地看到狼人和身下座狼那几乎同样绿油油充满着贪婪意味的眼神。
“杀!”
桑德斯用尽全力将手中的长枪压低,让枪尖对准扑上来的狼人的胸膛,这是对手最不容易闪躲的攻击点。
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
五步!
四步!
三步!
两步!
狼骑兵居然没有任何躲闪的意思,笔直地朝着枪尖冲了过来,这个冲杀的动作桑德斯已经练习了上百遍,按照目前双方的速度,虽然狼人强健的胸膛足足是桑德斯的两倍厚,但是他毫不怀疑自己可以一枪将它刺个对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