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官方颁布的这些条款出现之前,就已经有一批“职业抓贼人”被证实,为了自身利益而污蔑他人。
作为处罚,他们直接就被驱逐出了救助点,转而送去了特殊监狱。
这样的条款虽然遏制住了“职业抓贼人”的风气,但也给治安处添了不少麻烦。
小主,
比如监控没有拍到嫌疑人的正脸,失物也早就被毁尸灭迹,没有确切的证据,失主就只能自吞苦果。
这谁能情愿呢?!!
既然不情愿,那当然会有人闹。
如果是平时,有人闹起来了,可能还会有个主任或者负责人出来安抚一下,和群众温声细语的来讲道理。
可是现在是什么时候?!!
要不是考虑到断电后救助点内的情况,按从前的规定,丢个几块煤一只碗的,治安处连监控都不会给你查。
一天天的正事都忙不完,一个人恨不得掰成八瓣用,哪还有功夫跟闹事的人温声细语好言相劝?!!
监控给查了,人也帮忙找了,但是没有证据啊,难道要看谁可怜就听谁的话吗?!!
非常时期非常对待,现在可不是搞和风细雨那一套的时候。
再闹就直接按妨碍公务来处置,该罚款的罚款该驱逐的驱逐。
这样强硬的态度确实吓退了一批人。
但也有人看不清现实,觉得自己只是嘴上说说想要求个公道,自己又没有动手,官方不可能拿自己怎么样。
于是,一张张的罚单就被送到了这些人手里。
交不出罚款,那就用劳动力来抵债吧。
只不过劳力抵债的工作地点,就不在救助点里面了。
毕竟,救助点里面的普通岗位有限,官方还得留着给广大的群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