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敞开着,墨雨正在厨房里收拾鹿肉,给凌霄装的多一些,她只留下一小部分。
只要山上有猎物,吃肉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况且空间里还有一只野鸡呢。
凌霄不想拿那么多,但小姑娘不同意,凌霄争论不过 只能妥协。
墨雨感觉他并不是把这些肉带回知青院。但也没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爱送谁不是她该操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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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天再来找你!”
自己先去看看情况,下次就可以带着小姑娘一起去了。
凌霄背起背篓,和小姑娘告了别,找条偏僻的小路,往公社方向赶去。
他想到公社找人再开介绍信,因为他下意识不想让村里人知道他去哪,特别是那个大队长,给凌霄的感觉很不好,只要明天上午回来就行。
他要找的是林未郁在信中提到的人,当初也是这个人去村里给他送的信。
林未郁告诉他这人不会泄露他的行踪,有什么需要也可找他帮忙,但他一次也没有去过。
不管是谁安排的,只要办事就行,他信自己的兄弟!
凌霄半小时不到就到了公社,这半年来也来过几次,都是到供销社买东西。
整个公社的政府部门都离得不远,武装部,医院在西街,派出所和粮站在东街。
占据位置最好,建筑最新的则是近几年成立的‘gwh’。
凌霄不想耽搁时间,他想尽快赶到城里,所以直接就去了粮站。
林业看着眼前这个丰神俊朗的年轻男子,心想:这气派,一看就是大家族里出来的人。
上次去送信,由于还有其他急事,只匆匆一瞥,虽感叹他容貌出众,便也没有更深的感受了。
如今站在眼前,便发觉他的不凡,身姿挺拔如松,气质刚硬,一看就是部队出身。
林业赶紧倒茶,恭恭敬敬的请凌霄坐下。
“呵呵,凌知青,走了这么远的路,赶紧坐下歇歇,喝口水。”
凌霄顺从点头应下,不管怎样,求人办事,总要有个态度,说上几句话是很有必要的。
凌霄卸下背篓,放在一边,坐下来后,刚刚的气势立即消失的无影无踪,这时的他,就是一个刚出校门的大男孩,还有点青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