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织》之一。
明朝宣德年间,宫廷之中盛行起一种特殊的娱乐活动——斗蟋蟀。
这项游戏不仅风靡于皇族贵胄之间,更成了一种年度惯例,每年都要从民间大量征收品质上乘的蟋蟀以供玩乐。
这珍贵的蟋蟀并非西方所产,而是中原及以南地区特有的小生物,其中尤以某些地区的品种最为优异。
在华阴县,有这样一位县令,他深谙官场之道,为了巴结上司,博取欢心,便下令寻找并献上一只上等蟋蟀。
经过一番挑选与比试,果然找到了一只骁勇善战的蟋蟀,并成功地在斗蟋蟀的比赛中脱颖而出,赢得了上司的青睐。
于是,这位县令便借此机会,要求地方上定期进贡这样的蟋蟀,以满足宫廷的需求。
这一命令最终落到了里正(即地方基层官员)的肩上。
里正深知,要在民间搜罗到足够数量且品质优良的蟋蟀,绝非易事,但他又不敢违抗县令的命令,只好将这份沉重的负担转嫁到了百姓身上。
在繁华的市集上,一些游手好闲的年轻人发现了商机,他们四处捕捉品质上乘的蟋蟀,用精美的笼子精心饲养,然后高价出售,将这些小虫子当成了奇货可居的宝贝。
而那些狡猾的里胥(地方上的小吏),更是借此机会大肆盘剥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