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多之所以要这么说,自然就是为了尽可能地将公权力关进笼子,而让私权得以伸张,当然,这是从议会-领主这一层面上来说的。
具体到领主-领地,实际上也可以套用这一套逻辑,用来限制领主权力,只不过塞汶顿盟约的原则之一就是领地独立,内容鲜少涉及领地内部事务要如何如何。
……
此时听到夏多对七塔权力和领主权力划分的明确表态,珍娜足足愣了好几秒,才下意识地说道:
小主,
“这样的话,七塔不就成了所有人的管家、仆从了吗?”
在珍娜的认知中,权力如此受限且需要完全听从另一方的授权,真就是管家、仆从一样的角色了,虽然有些惊讶于夏多的大胆提议,但不知为什么,珍娜潜意识里竟然觉得或许就应该这样才对。
“难道不是吗?不然的话,珍娜会长认为七塔的角色应该是什么,耐色瑞尔无可辩驳的统治者?拿着锁链压在你我头顶的主人?”
夏多这么一说,珍娜也意识到自己刚刚竟然完全站到了七塔的立场上,她愿意过来做中间人仅仅是因为明水商会和七塔有着不错的商业往来,且这样的行为不会给她和夏多之间的关系带来什么不好的影响。
这样她才愿意过来当这个中间人,而不是因为她是七塔的下属。
此时经过夏多提醒,珍娜重新审视自己乃至整个耐色瑞尔和七塔之间的关系,的确如夏多所说,七塔不是统治者、更不是主人。
七塔执政法理性的源头来自于原初的塞汶顿盟约,但那时的耐色瑞尔就只有七镇势力,到后来尊耐色家族为王,也仅仅只是名义上的统治者。
更别说后来的王权让渡,塞汶顿议会才是这个国家名正言顺的统治者,七塔仅仅继承原初七镇名字的领主同盟而已。
虽然七塔的执政地位得到了旧塞汶顿盟约的确定,但也从来有他们天然具备执政法理的说法。
此时,耐色瑞尔即将迎来全新的塞汶顿盟约,为了确保权力的顺利整合、过渡,维持七天的执政地位很有必要,但做出相应的限制不也是理所当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