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脑瓜子一顿晃动,将没过他头顶的雪弄开,清理出一片空间后。
同样窜着粗气,不解的看着身边的两脚兽。
“狗蛋,快给我一个绳子!”
“咱们给他拴上!带回去!”
“他娘的,这玩意还挺能跑!”
陆永尚连续深呼吸,这才调节好脸呼带喘的气管,跟着那头看热闹的狗蛋说着。
此时,那头大公鹿早就没了脾气,身上的侵刀口子留着血,那棵大树上也都是鹿角撞出来的痕迹。
而狗蛋则坐在树枝子上,悠闲的看着陆永尚和小公鹿跑圈。
见过锻炼身体的,没见过这么短俩身体的。
别说还挺有意思。
小白那头也结束了战斗。
花花和豆豆咬着母鹿的脖子就不松口。
小白则趁机咬住了母鹿的肚子,半个小时的功夫,也将母鹿给活活的耗死了!
“好嘞!大哥真牛,能活捉一只马鹿,这要穿回去,那都是传奇人物!”
“滚犊子!”陆永尚没好气地说着,本来跑到一半他想用猎枪直接崩了这个小鹿来着。
但是,想到这小玩意万一可以活捉回去。
还能在家让陆玲灵和白文心当个消遣的宠物。
长大后只要训练得当,冬天的时候,也可以牵着它上山拉柴火。
就是上山用爬犁拉木头回来烧火。
这才没有猎枪。
没想到这玩意这么有耐力。
老一辈总说,公鹿的耐力和那个方面强的可怕!
重生一世的他感觉自己都这么强了,一个畜生能有多强!
这么一看。。。
起码耐力就真的很牛!
狗蛋深一脚浅一脚的顺着陆永尚的脚印走了过来。
只是下了两场大雪,狍子沟的积雪就已经快到两人的腰间了。
毕竟这是两山夹一沟,积雪聚而不散。
将侵过油的麻绳栓到小公鹿脖子上,陆永尚让狗蛋去拖那头母鹿。
这小子现在力气最足,这种苦力活还是他干比较好。
将三条狗叫过来,接着四条链子拴在一起。
猎狗和斗狗训练过后都有一个习惯。
那就是不咬拴着链子的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