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萧振东寻思着,爱啥时候结婚,就啥时候结婚得了。
这玩意,不还是看心情么。
萧振东站累了,拍了拍小驼鹿的头,示意它弯腰,自己上去坐着歇会儿。
这小玩意儿,跟自己也没多久,个头却肉眼可见的大了一圈。
吃草的玩意,能把自己养这么凶猛,也确实是个神迹。
萧振东一心二用,一边看热闹,一边琢磨着自己的药材养殖大计。
是的。
天天在山上窜,他也寻思着找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种点药材。
啥值钱,就种啥。
比如人参、灵芝之类的。
至于会不会种活,那不是他该操心的事儿,灵泉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可地方的隐蔽,很重要。
人参跟珍珠蚌还不一样,珍珠蚌长在水里,只要不把蚌捞起来,砸碎了,基本很难发现其中的乾坤。
露馅的概率,很低很低。
可人参……
这玩意儿,只要是长了眼睛就能认出来。
到时候,他辛辛苦苦种了那么久,却被人一锅端了,哭都没地儿哭去。
“来了!”
“哎妈呀,汪琳琳带过来了。”
“我嘞个,咋还有一个?!”
啥玩意?
还有一个?
这话一出,萧振东登时就顾不上琢磨人参不人参了。
先吃瓜吧。
汪琳琳确实被带来了,一同被带来的,还有个男人,同样衣衫不整。
这装扮,这尊容,只要不傻,一眼就能看出,这俩人刚刚干了啥。
人群好像是炸了锅,“我滴个老天爷,这还没到黑灯瞎火的时候,就开始折腾上了?
这青天白日的,还要不要脸了?”
“真要脸,就干不出来这事儿!”
“你说的也对……”
大队长看着汪琳琳,又看了看李爱花,紧接着把那俩畜生似的男人,也看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