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作妖的汪琳琳

不过,眼下萧振东觉着,他该关心的是自己。

知青院的大通铺他实在是睡够了,挥散不去的脚臭,此起彼伏的呼噜声,还有个别不讲道德的同志,那屁放的。

恨不得给炕崩出来一个大窟窿。

这辈子咋说也得在乡下折腾个五六七八年,置办个小院子,就变得尤为重要了。

“曹叔,”萧振东蹬着自行车,开始跟大队长搭话,“咱们大队的知青能自己盖房子住吗?”

“啥意思,”曹得虎瞄了一眼萧振东,“你不想住知青院?”

“嗐,”萧振东脸上带笑,睁着眼就是一通鬼扯,“从小到大就跟兄弟们睡,实在是睡够了。

这不是寻思着,到了乡下,弄个小屋自己住也舒坦。”

而且,不单单是住的舒服,还能有效避免没必要的争执。

人多了,事情也多,别以为男人粗枝大叶的,有些男人小心眼起来,比那针笔还小,都能把人活生生磨死。

再就是他身上还背着一个空间,保守秘密很重要,能够随心所欲的吃肉,那简直不要更重要。

思及此,萧振东又默默的觉着,就算是弄房子,也得把房子往人迹稀少的地方搞,不然香味飘出去。

简直不要太罪过。

“成啊,”大队长笑眯眯的,“你可以自己个儿盖房子,也可以上俺们大队租房子。”

说罢,大队长顿了一下,对着半死不活,还咬牙坚持的知青们道:“你们也可以听听,谁想搬出去,都是这个章程。”

知青们竖起耳朵听了,只是好奇居多,没想过搬出去。

毕竟,在她们的眼里,自己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还是扎堆抱团比较好。

而且没住过集体,很难想象集体是个啥样子。

~

大队有空房子,租赁的话,一年五块钱到十块钱不等,房子越好,也就越贵。

若是盖房子的话,宅基地大队负责批,但知青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等他们回城了,房子就归大队统一管理。

知青们嘟囔着,“啊?那这也太亏了吧,明明是我们自己盖的房子。”

大队长倒是淡定,“是你们盖的不假,但地是我们的,还不收你们宅基地的钱。

再就是,都回城了,留个泥巴小屋,也没啥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