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扬的资料第二天晚上就发到成林微信上,一共五个文件。成林从头看了一遍,其中三个与自己在网上搜集的重合。
剩下两个是关于谢龙泉挪用财政资金,为东方广场收购方过桥的事。以及挪用财政资金,为轮胎厂的收购方提供资金支持的事。
后面还附有当初谢龙泉,写给财政局的批复,模棱两可的批语,一般人还真悟不出谢龙泉的真实意图。。
成林总结了一下:
仇家进入柳河市收购国有资产,谢龙泉利用职权上下其手,为仇家谋利。
财政资金为东方广场收购提供资金过桥,收购完成后东方广场又从银行把资金套出,归还了财政借款。
轮胎厂收购,干脆就是财政资金借给仇家直接使用,一直两年后才归还。
两起收购案,仇家基本上属于空手套白狼。
在曾子怡提供的判决书中,违规挪用财政资金的签字人不是谢龙泉,而是那个被判了十四年的背锅侠,整个事件的脉络清晰起来。
这事的突破口就在当年的财政系统,或者主管财政资金的签字人,那么背锅侠是常务副市长还是财政局长呢?
成林在电话里跟刘扬交流了一下,刘扬的思路跟成林一致。梳理当年的财政那条线上的关键人物,就是案子的突破口。
只要确证是谢龙泉批复挪用财政资金,那么官商勾结的帽子扣到他头上,就名正言顺了。
成林建议刘扬先去监狱里提审背锅侠,估计他能提供更详细的事情经过。也能提供出冒充他签字的人。然后直接从财政系统入手,寻找谢龙泉的违规证据。
刘扬安排人提审了背锅侠,他提供的情况表明,挪用财政资金的签字人不是他,是财政局工会的一个叫邹恒普的人,冒充他的名义签的字,这个人擅长书法,跟谢龙泉的夫人是初中同学。
在他提出追查邹恒普的提议不久后,他就被扣上受贿三百万的帽子被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