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孟遇安心里,自己与他之间的感情,当然也是完美和纯粹的。
因此,在当初刚得知身份真相的时候,她是完全不能接受的。那种感觉就像是,完美和纯粹遭受了玷污。
一袭白绢越是纯洁雪白,当它染上一个污点时,就越是显眼。
孟遇安虽然待人是谦和的,但心底的自我认定是高傲的。她甘愿为了一个崇高的目的牺牲自己,但绝不会在忍受不了的事情上委屈自己。
只是这样做,不论对孟遇安还是顾修之,无疑都太心狠了。
孟遇安是知道自己心狠的,也知道自己伤害了顾修之。
可即使知道,她还是做出了当时的决定,这是因为她把自己的感受和需求,排在了顾修之前面。
正如当初孟遇安亲口所说,不能让情绪波动影响了理智判断,也不想再被迫吞咽极致快乐带来的极致痛苦。
往大了说,这是为了肩上的责任;往小了说,这是为了她自己。
从这一点来看,或许孟遇安也是“自私”的。
她在身居最高位时愿意以身犯险,是因为她太爱顾修之了;她为感情的“不纯粹”而痛苦,更是因为她太爱顾修之了。
可她的“自私”,似乎又在彰显着,她没那么爱顾修之。
毕竟,她把顾修之排在了后面,同时也在身心上重创了他。
这种“爱与不爱”的奇异矛盾,孟遇安在这两年间的自省中,是逐渐意识到了的。
她也意识到,这看似顺理成章的做法中,暗藏着不为人所察觉的滑稽荒谬可笑。
这些滑稽荒谬可笑,在孟遇安的自省中慢慢浮出水面,汇聚成了一个简单又复杂的问题:
孟念之真的就那么重要吗?
这个问题初次出现时,孟遇安的答案是肯定的;但是两年之后,今时已不同于往日。
这不是因为她改变了主意,而是因为她有了另一个更重要的问题:
“我既然爱他,为什么要伤害他呢?”
这个问题,甚至比前一个问题更加简单又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