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人口发达,尤其是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之后,殡仪馆火葬场几乎每天都不间断。
苏宇蹲守了一上午,也才收了五个魂。
外加三百米外的田地里,收摄到十来只田鼠的魂魄。
“看来,还是得去医院呐!”
坐上公交车,苏宇主动吸收着万魂幡中的魂魄,增强自身。
之前无意中收摄过人的灵魂,按照他的比较,人的灵性最高,动物次之,昆虫再次之,植物类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人不是苏宇的主要目标。
他不是穷凶极恶之徒,
再说了,大规模杀伤性事件,用不了第二天,估计就有黑风事务所大佬出山,来把他按死了!
所以,相比较之下,还是动物的灵魂性价比最高!
生前体型越大,质量越接近人类。
鸡鸭鱼之类,上百只才能抵上一只猪魂。
至于昆虫,苏宇都不想提,一窝蚂蚁不如一只鸡,数量优势根本建立不起来。
“生不逢时啊,我这能力,要是放在末世多好啊!”
苏宇畅想,回头以自己为原型,写本末日类小说。
谁还看得上黑风事务所,给的那三万两万啊。
傍晚时分,苏宇终于到了医院。
天河区一共有三个医院,他已经逛了另外两个,没发现陆迷说的那些特殊病例。
“希望最后一个也不要有!”
想到最近那些被404的新闻,他有种紧迫感。
如果没猜错,恐怕今后,觉醒的超凡者会越来越多。
万一碰上脑子不好使的,性格暴躁的……
“等产出引魂石,就能快速收集魂魄了!”
苏宇在医院里转悠起来。
人群熙熙攘攘,十分嘈杂,很快感应到灵体存在。
ICU隔壁的楼道,苏宇找了个公共座椅,取出了万魂幡。
一分钟后,一个流里流气的小青年,一路畅通无阻,穿过不少病人的身躯,向他飘了过来。
他一脸惨白,眼神迷茫身着皮衣夹克,脸上鼻环,耳环,唇环,挂了个满。
来到近前,如飞蛾扑火,化作一缕烟尘,投入锦旗中。
苏宇沉入念头,接触这个幡魂。
断续的记忆,传来。
青年在跟一群当代杀马特的酒会上,喝醉之后,迷迷糊糊上了一辆富婆的车。
下车的时候,是个豪华的别墅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