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廷根大学学报》1833年8月刊头版头条《送施腾达尔的俾斯麦》
作者:亚瑟黑斯廷斯
我年幼时就爱学习。但因为我是约克乡下出身的雇农,家中贫穷,父母早逝,无法得到书来看,只能常向约克当地藏书的人家求借,亲手抄录,约定日期送还。天气酷寒时,用炭灰自制的墨水冻成了坚冰,手指不能屈伸,我仍不放松抄书。抄写完后,赶快送还人家,不敢稍稍超过约定的期限。
因此乡人认为我守信,大多肯将书借给我,我因而能够看各种各样的书。已经成年之后,更加仰慕圣贤的学说,又苦于不能与学识渊博的老师和学者交往。我曾快步走到十几英里之外,手拿着书籍向附近教区牛津大学毕业的牧师求教。牧师德高望重,乡人、信徒挤满了教堂的祈祷间,他的言辞和态度从未稍有委婉。
我站着陪侍在他左右,提出疑难,询问道理,低身侧耳向他请教。有时遭到他的训斥,表情更为恭敬,礼序更为周到,不敢答复一句话。等到他高兴时,就又向他请教。所以我虽然愚钝,最终还是得到不少教益。
后来,我继承了远房叔叔的财产,于是萌生了去伦敦求学的念头。为了能够省点钱,我背着书包从约克步行出发,把鞋后帮踩在脚后跟下,行走在深山大谷和荒芜的平原之中,寒风凛冽,大雪深达几英尺,脚和皮肤受冻裂开都不知道。
到达伦敦以后,脚上到处都可以看见水泡和伤口,四肢关节僵硬的不能动弹,只能从旅馆的服务生那里求了点热水灌下肚,用被子围盖身上,过了很久才缓和过来。初到伦敦,我交不起伦敦四大律师会馆每年300镑的学费,幸而听到伦敦大学创建的消息,那里的每年学费仅收13镑6先令,这才有了容身之处。
在伦敦大学刚入学的时候,我每天只吃两顿饭,有时候只有一餐,没有下午茶,更没有什么新鲜肥嫩的美味享受。合住的同学有不少都穿着锦绣华丽、用南京布做成的衣服,戴着高顶礼帽、饰有银纽扣的牛皮腰带,胸前的口袋里挂着带金链子的怀表,左手拄着托马森牌的手杖,右裤兜备有吉龙克斯的鼻烟壶,看起来光彩鲜明,如同天使圣徒般光辉璀璨。
我却穿着旧棉袍、破衣服处于他们之间,然而,我的心底毫无羡慕的意思。因为我的心中有足以使自己高兴的事,所以并不觉得吃的、穿的、享受的不如人家。杰里米边沁先生发现了我的情况,评价我好学,每次到学校演讲都要询问我的学习进度,遇到不懂的地方也耐心给我讲解,于是我的学习终于慢慢走上了正轨。现在想来,我的勤劳和艰辛大概也就是这样了。
如今我从伦敦大学毕业许多年了,虽然没有什么成就,但所幸还得以置身于自然哲学研究者的行列中,承受着国王陛下的恩典,追随在内阁大臣们之后,厚颜负责哥廷根大学的教学工作。王国议会的绅士们将我看作顾问,愿意咨询我的意见,在学术界偶尔也能听见称颂我姓名的论文。我这样才学平平的人都已经得到了如此的荣耀了,更何况那些才能超过我的人呢?
如今的学生们在哥廷根大学中学习,享受着王国政府的补贴政策,父母每年都赠给冬天的皮袄和夏天的衬衫,没有冻饿的忧虑了。坐在高大的屋子里面诵读书本,没有奔走的劳苦了。教授和讲师都是德意志各处的博学者,这些博闻强识的博士们来当他们的老师,从没有询问问题而不告诉的,求教而无所收获的了。凡是应该具备的书籍,都集中在学校的图书馆当中,不必再像我这样用手抄录,从别处借来然后才能看到了。
因此,学生们当中如果有不精通于学业,品德没有养成的,如果不是天赋、资质低下,就是用心不如我这样专一,这难道可以说是别人的过错吗?施腾达尔的年轻人奥托冯俾斯麦,在哥廷根大学已经学习三个学期了,然而始终不得要领,在学校当中时常能听见关于他的恶语。
我刚到哥廷根大学的时候,俾斯麦由于不理解学习的好处,曾经屡次用后学的身份挑战我。我于是将我的这些经验传授给他,耐心的告诉他学习的要素。俾斯麦渐渐觉悟后,对于学习有所明悟,于是以晚辈的身份来拜见我,还写了一封长信作为礼物。
信件的文辞顺畅通达,同他论辩,言语温和而态度谦恭。他说自己先前对于学习不是很用心、也不刻苦,甚至一度达到了将要辍学的地步,这是由于不了解学习的妙处。他将要回家拜见父母双亲,表明自己改正学习态度的心志,所以我今天特地写了这篇文章,将自己治学的艰难告诉他,勉励他能够继续进步。
如果有人说我这篇文章是在勉励自己的学生努力学习,这确实是我的志向。如果那些喜欢嚼舌根的人,背地里诋毁我,认为我在夸耀自己早年的求学经历,以便在年轻人面前骄傲,这样的人难道真的能算是了解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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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阳光透过哥廷根一座小旅馆简陋租屋的窗帘,洒在狭小的房间里。
这里的房间不大,墙壁因岁月侵蚀显得有些斑驳。屋内的摆设简单实用,一张老旧的书桌靠窗放置,上面堆满了各种实验器材和手稿。
房间的另一角,有一个小火炉,里面还燃着昨夜剩下的几块木柴,偶尔发出轻微的噼啪声,增添了这静谧早晨的一丝温暖。桌上的煤油灯还未完全熄灭,显然,租屋的主人昨晚又工作到了深夜。
在书桌前,穿着朴素的长袍的欧姆肩上披着一条薄毯,以抵御清晨微寒的空气。
新一期的《哥廷根大学学报》在他的手中微微颤动,从欧姆湿润的睫毛可以看出,报纸上的文字似乎对他有所触动。
他本以为自己早年的求学经历已经足够艰辛了,但是令欧姆没想到的是,被他视为再造恩人的亚瑟黑斯廷斯爵士同样是个苦出身。
甚至于,与亚瑟的早年经历相比,欧姆都觉得他的人生已经无比幸运了。
虽然他的母亲在欧姆十岁时就去世了,但是最起码还有父亲为他和弟弟妹妹遮风挡雨。
而亚瑟黑斯廷斯,这位年纪不大、但却足够令人尊敬的小伙子,却完全是依靠着自己孜孜不倦的求学之心,靠着他的两条腿从约克乡下走到了伦敦。
欧姆看到这里,放下报纸,望着窗外出现在地平线上的太阳深吸了一口气。
按理说,他作为一个四十四岁的中年人,本该给亚瑟这样的年轻人指点人生经验。但事实却是,他反倒从这个小伙子的经历中汲取到了信心。
欧姆忍不住摇头感叹道:“真是让我自惭形秽啊!仅仅只是学界的非议,便差点将我摧毁。但是亚瑟黑斯廷斯,与他求学的艰辛相比,我遇到这点困难又能算什么呢?”
欧姆站起身朝向阳光伸了个懒腰,光辉照在他的脸上,让这位刚刚取得哥廷根大学私人讲师资格的自然哲学博士感到浑身都充满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