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他们也要进云杉百货?不对,这些人干啥呢?”张旭听到附近的一处街区有些声响,就停在原地,没有急于赶去百货大楼那里,以张旭的身手,很快就找到这群人,俯视着他们娴熟的车技在杂乱的街道上驰骋、漂移。
……
5分钟之前。
“云大哥,43型号定点液体炸弹设置好了,可以启动。”一个人戴着一副通讯麦克风,说道。
“好嘞,那就开始吧!”另一边车里的云景辉因为车载音乐地起伏而随之摇摆。
通话的另一人叫时岢,是电子信息工程系毕业的,25岁,一脸无动于衷,冷酷脸庞上是一双炯炯有神的双目,紧盯着面前的笔记本,精确地把握手中的控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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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的现在样子很是搞笑,头顶带着一个类似锅盖一样的头饰,就想一张开的雨伞,这群小队花钱请人做出定点爆破的炸药,但是定点爆破距离也很近,无法远距离爆破,所以时岢就自己做了一个信号增强器,接收信号都增强很多,不过老是被他们队里人嘲笑:人家天使头顶光圈,你装个锅盖干什么。
他们的目标其实是一家金店的手饰,一位有钱人想要送一个女人生日礼物,知道这里有一对龙凤琉璃镯,就发布一个任务,而且任务的钱给的价格不低。
这是一对末世前价值千万rmb的玻璃种翡翠,镶嵌在纯度高达99.99%龙凤雕刻的万足金,其名贵价格让人瞠目结舌。
“干了这一票,回头我请客吃肉。”有一个中年男人背着红黑色背包,大步从时岢身后走来,后面还跟着2人。
其他中一人嘿嘿傻笑,毕竟肉这种美味食物可很难保存下来,最多只有罐头里的肉还有剩余,可是它这个填了过度防腐剂的肉能和新鲜的比吗?
没有进化者的队伍,谁敢找死去狩猎变异生物?确会有贩卖变异生物的肉,因为人家队伍有好几个进化者,才敢搏杀一只,变异蝙蝠全身上下都是宝贝,有的卖给基地可以提供研究,肉就可以留下来,拿到黑市可以换两瓶进化药剂呢,而且听说那味道那叫一个绝啊,比山珍海味什么的都要好吃。
开口之人名叫于德曜,今年36岁,是这个猎人小队的队长,高中就因为父母离婚而辍学,之后当过保安,结婚生子没几年就遇到这个糟糕末世,妻儿不幸离世。
虽然有几年没锻炼过了,但末世总能激发他最初的战斗天赋,毕竟这里不论什么时候都看谁的拳头更大,而且脑袋一定要聪明,这样才能带领人走下去,否则只会自取灭亡。
身后两人一个叫傅安澜,一个叫卞姚,他哥俩还在上大学,算是上下铺的好兄弟,只恐怕是永远不能毕业了,好在他俩在末世中相依为命,活着从老家城市来到正州基地,途中的遭遇让他们的承受能力比那些早早进去基地的人更加沉稳,而且杀丧尸也可以毫不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