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到众人的目光,郑健起身道:“诸位,刚才的话大家应该都听到了。蜜獾镇,我曾经一个人去过,而且与你们说的那种诡异生物交过手,并且将之击溃。”
莫莱克:“小子,你说的可是真的?这个节骨眼上你可不要瞎说。”
泰西丝:“莫莱克,你急什么?让这小子先把过程详细说出来行不行?”
莫莱克:“小子,快点说说当时你是怎么将那鬼东西弄死得?说详细点,这个很重要!”
郑健点头,继续说道:“那次我去蜜獾镇,最主要的目的便是去里面的医院找药。起初十分顺利,但是等我出来时,却是惊动了里面的诡异生物。当时我被一直诡异生物缠住,用螳螂矛捅在他身体中……
情急之下,我便用自己做的螳螂锯随手乱砍。结果我发现在我的不断劈砍下,这诡异生物身上附着的树叶纷纷掉落,随后便突然间就垮塌下来,消散无踪。
然后,我发现我的长矛矛尖上钉着一块金属牌子,回来后,陆小鹿说这块牌子是他父亲陆云山随身佩戴的铭牌。”
“什么?你说那生物身上戴着陆云山的铭牌?!”胡迪惊呼出声。
陆云山这个名字对他来说,意义重大。当年他被诡异生物撕去了一条腿,眼看就要被诡异生物弄死之时,正是陆云山赶来将他拖了出去。
陆云山对他来说,就是救命的恩人。
郑健肯定道:“的确是,这块铭牌现在就在陆小鹿的手里。你们要是不信,可以去找陆小鹿问问。”
“没想到,这种诡异生物竟然能够被杀死!为什么我们当初就不行呢?”泰西丝叹道。
老丁:“我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当初我们不是没和这种生物交过手,但是结果呢?几个人围攻一个诡异生物,屁用都没有!”
莫莱克:“你们没听清楚吗?刚才这小子可是说了,他用的是螳螂矛和螳螂锯!这可都是变异生物武器!”
卡斯特:“你的意思是用变异生物肢体做得武器,才是消灭它们的关键?”
“我觉得八九不离十,”莫莱克道:“威廉姆斯不是说他在路边看到一些游荡的诡异生物吗?我们可以用郑健的武器去试试,要是真能杀了那些落单的鬼东西,咱们就能报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