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晴第一次开始考虑辞职换个城市。
这时,一辆银灰色的卡宴停在了薛晴面前,几乎是下一秒,后座的车厢就被从内拉开了。
西装革履的简之恒从车里出来,二话不说把外套搭在了薛晴的肩头。
“抱歉,我来晚了,先上车吧。”
薛晴没动,抬眸望着他,“那个摔伤的人怎么样了?”
“其实没什么大碍,对方的父亲也在工地上干活儿,他不太放心,所以我才想请你去看一看……”
简之恒的话被薛晴打断掉,她的语气结了寒冰,“耍我很好玩吗?”
“……什么?”简之恒一时没反应过来,“兰言,不是!我没有……”
“你想跟我复合?”薛晴再次打断他,神情莫测。
“我想疯了。”
“我做的最错的一件事就是成为你的前任,或者说,遇见你是我最大的不幸。”薛晴随手把西装外套甩到地上,“简之恒,你这种人,根本学不会尊重人。你永远都在拿你的少爷嘴脸胡闹,而我没有义务包容你,陪你过家家。”
简之恒望着那件黑色西装跌落进尘埃,染上湿漉漉的脏污,他脸上的血色一点点被抽空,化为死寂般的惨白。
牛毛细雨不知何时化为豆大的雨滴,一下一下砸在对峙的两人身上,寒凉刺骨。
薛晴似乎一无所觉,她精致冷漠的柳叶眼凝视着简之恒,一字一句道:“不要再来打扰我的生活,不要在出现在我面前,也别逼我彻底离开这里。简之恒,我对你没有感觉了,你爱也好恨也好,想怎么样也好,都和我没有关系。”
薛晴轻蔑地最后望了他一眼,转身离去。
简之恒被留在冰冷的、充满土腥味的荒野之中,像是一个被大人抛弃的孩子,茫然而又哀伤;又像一蓬干枯的野草,无声的凋零腐朽。
“你看那个人,他好像一条狗。”简之恒喃喃自语。
难道真的是他做错了吗?
是啊,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就在他心灰意冷之际,轻盈欢快的手机铃声忽然响起。
简之恒没有心思管任何事,但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起来。因为这是洛洛的专属铃声。
“洛洛,薛晴不要我了。”他鬼使神差地开口。
电话那边沉默了一秒,“舅舅,你怎么又要放弃啦?”
“是她不要我了。”简之恒轻声道。
小王子只钟爱于他的玫瑰花,但是玫瑰花讨厌笨手笨脚、自以为是的小王子。
她不需要他,也不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