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在VCD的大蛋糕上插一脚,就绕不开专利的问题。

后世很多重生小说,重生回来第一件事,就去接触斯高博的孙燕生和姜万蒙,企图在VCD方面插上一脚的做法,对,但是不全对。

很大一个问题,就在专利上。

后世网络上总在遗憾,当年的VCD之殇。

明明是大明人率先发明了VCD,最终,却是被脚盆鸡和西方人掠夺了最终的果实,让大明错失了VCD带来的巨额红利。

很多人把它归结为,姜万蒙没有专利意识,因为没有为VCD注册专利,才最终导致了在自己发明的VCD领域黯然离场的结局。

其实并不是的。

击倒他的不是一个专利,而是在最初,在VCD研发之初,倒塌的伏笔已经埋下。

虽然斯高博是由孙燕生总裁创立的,但是并不意味着这家小芯片公司就完全属于孙燕生个人的。

除了孙燕生,当年他的合伙人,包括他的投资人,都是绕不开的东西。

姜万蒙和孙燕生合作成立的万燕花费巨额资金让斯高博研究的解码芯片技术,由于一时疏漏,在委托研发过程中并没有签署相关协议,没有规定技术和知识产权的归属。

你花钱请人开发一项技术,如果没签委托开发协议,或者签了协议但是并没有在其中写明知识产权属于你这样的条款,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而言,谁开发出的技术,谁才是这项技术的拥有者。

也就是说,即使孙燕生是斯高博的总裁,即使孙燕生和姜万蒙两人花钱让斯高博研究出了VCD芯片一系列相关技术,

但是!芯片技术的拥有者因为他们的疏忽,从一开始,这项技术就属于斯高博公司,而不属于他们!

也就是说,从技术层面来讲,VCD拥有的两个绕不开的技术,一个就是MPEG的解码芯片技术,整个技术握在斯高博公司的手里。

另一个技术则是机芯,VCD完全可以使用CD的成熟技术,差别只在于存储的数据不同而已。

使用成熟的CD技术,只需要压缩、解码,并且转变信号后,就可以在电视机上播放了。

很不幸,这个握在了飞利浦和索尼的手中。

不过,虽然核心技术都不是姜万蒙原创的,但他将两个不沾边的创意捏在了一起,实现了从未有过的创新,这是可以受到专利技术保护的实用性专利,是切实可以形程技术壁垒的东西。

认真说起来,即使VCD的辉煌只有几年的时间,但是,在DVD没有崛起的时间里,它代表的数以百亿计的市场,可不是开玩笑的。

而在充足技术和资金投入下,VCD技术升级为DVD,最终在世界上占据足够的市场份额和话语权,也不是梦。

两个能看到这项技术前景的人不是蠢货。

他们只是受限于时代和认知的局限性,没有意识到专利授权保护、合同缜密的重要性罢了。

总的来说,这是90年代初,这个大明还没有足够积累的时代,唯一有可能领先于世界的东西,哪怕它还不成熟。

所以,即使现实中有着种种问题,看在它所代表的巨额利益,以及对于国人的激励意义,尤金都想在从中插上一手,

算算时间,距离这两人接上头的日子已经过去了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