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他认定了,此生只修炼速度。
故义对自己的天赋认知很足够,成不了妖皇,顶多修炼几百年,能混个妖王的实力。
打架不是他作为一只狗擅长的,跑得快才是。
还有鼻子,这没话说,是他作为妖兽与生俱来的天赋神通。
王权无暮也没话说,自己的神识都铺散开来方圆万米,仔仔细细的搜寻过了。
还是比不上故义把鼻子塞进雪层下面,然后突然跑了出去,没过一会就嘴里叼着一只雪松鸡,跑到王权无暮面前谄媚。
口腹之欲算是王权无暮为数不多的一个爱好,前世空有一身做饭本领,奈何没饭吃。
这一生好歹算是个顶级二代,也活的艰辛,有点时间都用来修炼了。
手指一点,一团水流就出现在手心,下一刻,手掌之上就燃烧起熊熊烈火。
待水沸腾之后,拔毛清洗,开膛破肚。
鸡头和鸡屁股是不要的,刚扔出去,就被跳起来的故义一口叼住,嘎嘣一下咬碎吞入肚子里。
在故义瞪大的双眼里,王权无暮从手中变戏法似的拿出一个大盆。
葱姜,香料,胡椒粉,盐,酱油还是王权无暮自己酿造出来的。
没有料酒,拧开一瓶醉仙楼的招牌醉仙酿,洒在松鸡身上,顿时酒香四溢。
故义动了动雪白的鼻子,口水都要收不住了。
仔细揉搓,以王权无暮的力道,香料早就进入鸡肉,不用腌制太长时间。
故义正想着说点什么,好让王权无暮给他分一点,闻到这只鸡的香味,才发现自己以前吃的都是狗屎。
又看到自家主人一剑劈开大地,下深百米才看到坚硬的土层,弄了些细细的黄土,用酒和成软泥。
天啊,故义很想嚎叫一声,太浪费了,为什么要把好酒倒掉。
他尝过人类的美酒,喝过一次之后就感觉离不开那东西了。
但是美酒很贵,没有银子喝不起,他往常一年也就跟着商队能混个一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