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陈歌轻轻地把门推开,走廊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房间里的灯光只点燃了门口这一小块空地。
“把灯关了。”陈歌说,然后他走了出去,脚步声越来越远,直到消失在走廊的尽头。
那里是楼梯。
我关上门,等待着陈歌回来。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除了窗外有几阵风刮过,其余的,什么也没有。我默念起圣经里常用来祷告的句子,只有这样才能让我焦急的心沉下来。
似乎是徒劳。越是这样,我的心就越不定。如果我走出去,我们俩都会消失在伯爵府,陈歌留下了我,也算是留下了一个希望。但他不知道,这点希望之光会随着时间一点点被黑夜吞噬。
“是我。”陈歌的声音在门外响起,他轻轻地敲着门,像是给我打了一针镇定剂。
我放下烛台,手已经握住了门把手,突然想到了什么,立马收回了手。
门外的人,不是陈歌。
“陈歌”还在继续敲门,“开门呀。”
声音一模一样。
我尽量不让自己发出声音,以免激怒门外的“陈歌”,可越是这样,他就越兴奋,直接就开始拍门,木质的门被他拍的啪啪作响。
连门把手都开始转动,发出巨大的噪音。
我从口袋里摸出一把手枪,是我在警局工作时森德给我的,现在里面只剩两发子弹了,如果他强行破门,那我就只有开枪。
两枪之内,他必须死。
要不然,就是我死。
门外的动静突然没了,我知道,这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罢了。果然,下一秒,门就被撞出一个大洞,烛台也被他的动作打翻,熄灭了。
黑暗中,我看不清“陈歌”的模样,我只听见他的声音还在不停地重复:“为什么不开门,我来陪你了,你不高兴吗?”
我屏住呼吸,听他的脚步声和说话的声音,以此来判断他的方位。
我朝我的二点钟方向开了一枪,枪响过后,就是一声惨叫。然后,整个伯爵府瞬间亮了起来。
那是一个长相十分丑陋的怪物,他长着一张老鼠脸,是真的老鼠脸,身后还拖着一条长长的、脏兮兮的尾巴。
我一枪爆头,粉色的脑浆都撒了一地。
“啊!您没事吧!”维克多穿着睡衣就跑了过来,看见这一幕,他捂住嘴失声尖叫,“这……您简直就是英雄!”
“什么?”我有些费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