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影人看来,是有的!
劳拉为什么是良心发现而不是真的在勒索男主角呢?
毕竟,男主角是大富豪,而劳拉不过是一个摄影师,两人的关系,本身就值得推敲,他们并不是真正的正常的男女关系,两人都是有家室的,劳拉有丈夫,陈德安有妻子。
再来看案件本身,整件事,很多人都知道,其实就算当时直接报警,事实上,也构不成犯罪,顶多算是意外,尽管男主和劳拉的确是全责!赔钱而已。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来看男主的决定,他做出那样的决定,个人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因为他是个极为自负的人,所以哪怕这不足以构成犯罪,但是却绝对是对他会有很大的影响的。
所以,他那么做了,没毛病!利己主义者嘛!
可是劳拉呢?她其实在那之前并没有任何犯法的地方,哪怕是后来,她如果自首的话,绝对不会有太重的后果。
那么问题来了,劳拉真的就是古德曼律师分析出来的那样的人吗?
我看不然,为什么她不能是蛇蝎女人?她其实真的可以是!
只不过,不同的是,她不是杀人凶手,但是却可以利用这件事来勒索男主!
我们来看电影的真相,说的是劳拉决定说出真相并自首,但没有自信能够说服男主,但又抱一丝幻想,也保留一把后手。
一是以男主的名义预订了酒店的房间,二是用自己的手机给男主设置了定时发送的短信。通过这两种手段,将男主和这件事情,彻底绑在一起,以此来迫使男主说出真相并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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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没有另外一种可能?她其实是在利用这种方式图谋更多?
勒索的金额,有没有可能只不过是障眼法?她的本意根本不是想让男主自首,而只是希望能把他逼到绝境,让他不得不屈服于自己呢?
至于她告诉了受害者的父母这件事,有没有可能也不过是她在加重自己的筹码?
再有,那张照片,是P出来的,可是有没有一种可能,其实照片的确是P出来的,只不过,P掉的是镜子里面的人影?
受害者的母亲,有没有可能就在现场?
甚至于她一直在等着他们窝里横,因为如此,她们才有机会为自己的儿子复仇?
有这种可能吗?老影人认为是可能的!
影片的名字叫《看不见的客人》,那么男主房间里,女律师到来后,实际到来的还有另外一个看不见的客人,就是男孩的母亲。
在杀人的密室中,翻来覆去讨论的,就是要想出来那个看不见的客人,袭击了男主,又杀死了劳拉。
这样的客人,有多少次反转,就有多少客人!
最后,电影的结局,给我们的感觉是,男主坦诚了自己的杀人的事实,可是实际上呢?他真的会被入罪吗?
未必吧?
首先,假扮律师这件事本就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而通过这种手段获得的证据,能够作为呈堂证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