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下去,让膳房给蒸一下……”
“是,陛下。”陈矩说着,赶忙双手接过朱翊钧递过来的东西,而后,离开了乾清宫。
朱翊钧如此失态,是因为木盘上放着的是红薯。
在万历五年初,朱翊钧都有一个想法,根据每年各地的粮食产量,来拟定明年,朝廷需要在外采购的粮食数额,船队出去售卖东西,除了所获金银之外,还可以运回来粮食,也就是差额的粮食。
民以食为天,吃的东西是最重要的。
当然,海上航行有了进展之后,找寻红薯(地瓜),马铃薯(土豆)这样的高产作物,便在小冰河世纪的大明朝,显得格外重要。
也就是在万历五年初,朱翊钧让张国之派人跟船出海,到吕宋找寻美洲的这两种农作物,并详细叙述了一番。
张国之派遣出去的人,还没有回来,却又有去广东办差的锦衣卫,在虎门发现了皇帝陛下形容的红薯……
因为资料是内部流通的,这次锦衣卫在虎门发现,也都是机缘巧合。
发现的时候,是在天子大婚之前的一个月,而后,张国之便亲自去了一趟虎门,确定之后,将其带回了京师,随他来的,还有种植地瓜的主人,陈益。
而这个陈益,也是一个商人,不过,他的生意是跟着安南做得,在一次当地酋长接待他们时摆出一道官菜,这道菜香甜软滑,除了非常可口外,还能充饥,这便是红薯。
陈益此后便特别留心番薯的生长习性和栽培方法,当年就将这个红薯带回了老家,当时,陈益冒着杀身的危险,收买酋卒,将薯种藏匿于铜鼓中……
这个时候,朱翊钧非常开心,拿着红薯,不断把玩,有了它,再加上朝廷的新税制,大明朝的人口增长,才能有保证啊。
片刻之后,朱翊钧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而后不动声色地将红薯放下,而后看向张四维,继续说道:“过些时日,朕还要见见你这个儿子,当面谈谈。”
张四维微微欠身:“犬子若能得陛下召见,是他的福分,臣先代他谢过陛下……”说到这里,张四维略有停顿,而后接着说道:“陛下,您刚刚手中这东西究竟是何物?臣从未见过。”
朱翊钧重新端起红薯,眼神中透着期许:“朕听海外商人所言,这东西名为红薯。其亩产可达千斤,且能充饥,味道亦佳,可作辅食杂粮。若真如此,我大明百姓日后何愁饱腹之忧?”
听着朱翊钧的话后,张四维面露惊色,惊呼道:“亩产千斤?”
张四维语气中,明摆着不相信,而朱翊钧也不给他辩解,只是看向张国之:“辛苦了,发现这个的锦衣卫,升三级,赐银百两,不,去广东的那十几名锦衣卫各个赐银百两……”
张国之赶忙躬身:“谢陛下,陛下,臣此番前去,除了带回来一大车红薯之外,还将种植他的人,也请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