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首歌林怀夕很早以前就听过了,只不过以前一直没有去仔细琢磨这里面的歌词。
提起吉他唱民谣,安和桥和南山南是最为大家所熟悉的,所以林怀夕一开始跟着室友学的两首歌就是这两首。
也是在一遍又一遍的练习当中,林怀夕才慢慢的发现了歌词代表的意义。
林怀夕真的觉得这句歌词写的很好……再多的夸赞,算起来好像也真的抵不过第一次见面的时候。
顾空青忍不住笑了起来,她轻声说道:“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
林怀夕也跟着笑了起来:“怎么会不记得呢?”
“那个时候我不知道做什么回来,就看到有同学在搬座位,我当时就知道是有新同学转学过来了,当时我想,要是来的是个美女就好了,刚好还坐我旁边,我得近水楼台先得月,狠狠地搭讪。”
顾空青忍不住笑着打断了他的话:“你扯淡,我记得你当时只是不咸不淡的看了我一眼,然后就没有和我说话了。”
林怀夕轻轻的叹了口气:“你要只是个普通美女那也就算了,但是你不知道你的出现给了我们多大的震撼,你这种级别的美女,我们怎么有那个胆量去和你搭讪啊。”
校园时代能够出一两个美少女就已经很不错了,结果突然来了顾空青这么一个绝美级别的少女,你要他们这些普通男学生,哪来的胆量去搭讪?
本来就是最敏感的年纪,面对顾空青是真的很容易自卑的。
顾空青眨了眨眼:“但是我好像并没有从你身上看出自卑。”
林怀夕忍不住笑了起来:“那是因为我藏的很好,也可能是我当时太过不知天高地厚,觉得自己很厉害,就像是小说里的人物一样,什么都可以拥有。”
林怀夕似乎想到了什么,耸了耸肩:“可能吧,可能也正是因为我这个性格,才让我能够在当时的生活中还保持着积极性和活泼,没有让自己彻底的颓废下去。”
是啊,就是因为林怀夕当时有着少年的中二和热血,觉得自己未来成就无限,可以开豪车,迎娶白富美,一路走上人生巅峰,所以才让他没有太早的感受到家庭带来的烦恼。
因此林怀夕用很积极的性格陪伴了妈妈三年,那是林怀夕觉得自己陪妈妈状态最好的三年。
生老病死自然规律,其实林怀夕也知道这是无法改变的事。
“真好。”顾空青忍不住笑了起来。
林怀夕注意到了她的头发颜色,微微挑了挑眉:“你什么时候换的金色发型?”
顾空青撇了撇小嘴:“我换了很久好不好,是你没有注意到而已。”
“还有,这不是金色,这是亚麻色。”
林怀夕盯着仔细看了一会,确定就是亚麻色,嘴角微微上扬:“很好看,很适合你。”
“你觉得这个发色好看还是之前的银白色好看?”
“我觉得都好看……不是敷衍,而是实话实说,不过你要我真的选一个,那肯定是银白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