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如果撒了一个谎,就会为了圆上这个谎言去不断的撒谎。

这是人的劣根性。

但如果人的谎言被拆穿,情绪激动上头的那一刻,听到了污蔑。

那么最大的可能性,并不是继续编制谎言来转移,而是尽可能去交代出真相,为自己开脱自证。

让一个说谎的人说真话,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编谎去诈他!

喜欢撒谎的人,最见不得的就是其他人污蔑自己的清白。

为了清白自证,他们甚至可以不惜撕破伪装。

曾经秦殇听到过一个笑话。

说的是,有一个小偷在一个拥挤的公交车上偷了一个人的钱包,大家都没发现小偷的踪迹和动作。

正当失主意识到钱包丢失,着急忙慌的喊司机停车的时候。

车上一个年轻的治安官突然开口道。

“偷钱包的那个,你手机掉了……”

于是整个列车中,反应最激烈第一时间伸手想要去摸口袋的那个年轻人,就被众人给合力摁住了。

这个逻辑很简单,正所谓做贼心虚。

只有小偷才知道自己是偷钱包的小偷,所以他会有这个下意识和本能。

其他人又没有偷钱包,根本就不会下意识代入这个身份,自然也就不会去摸口袋中的手机。

这就跟普通人和一群朋友开玩笑,你们谁放屁了。

没闻到味的会看向其他人,至于放屁的那个,反而会着急忙慌地甩锅给别人或者自证清白,摆出一副自认为无所谓的态度,我没有,不是我,别看我。

最牛逼的骗术是什么?

那就是撒谎把自己都给骗了。

编织的谎言,让自己都信以为真,以为这就是自己的真实身份和情况。

唯有到了这种境界,才能够避免被一些巧妙的小手段诈出来。

记者,还没到那个段位!

“你,真的从始至终,一点都不无辜。”

下一刻,秦殇玩味一笑。

“17年升学宴的当天晚上,以为一切尘埃落定的陈博旭,舒舒服服回到了6号房间去找完颜小舒也就是‘男人乱我心’,结果那个房间中的人根本不是完颜小舒。”

“而是还处于昏迷状态的张晓芬。”

“到了后半夜张晓芬从昏睡中惊醒,发现身边躺了个男人的情况下,立马大叫惊动了陈博旭,后者将她打晕,在心乱如麻之际喊来了完颜小舒。”

“那时候的陈博旭,以为自己酒后乱性,和张晓芬发生了关系。”

“一开始我也以为孩子是陈博旭的……”

这里,才是真正的转折!

“但实际上,陈博旭根本不具备这份能力,张晓芬还是完璧之身。”

“一开始,完颜小舒的本意本就是为了报复陈博旭,所以才在张晓芬从酒窖带出来之后送回了自己的房间,就是因为她猜到了欲求不满的陈博旭,肯定还会像以前一样来找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