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花花艰难地从桌子底下爬出来,看向黑色的狗狗,目光贪婪,想要将之据为己有。
“煤球很聪明的,你只要跟他熟悉了,以后你叫他,他也会答应的。”
“这就是你带回来的狗?看着是挺不错,毛发,牙口都还行。
“不过怎么这么小?才几个月大吧?”
陈父蹲下打量着地上的狗。
老爷子年轻的时候也喜欢养狗,可是自从成了亲以后,碰到陈母这个怕狗的媳妇儿,就断了这个兴趣爱好。
这会儿看见儿子带回来的狗,表面上不说,但心里还是挺高兴,像看宝贝似得,很认真地打量着。
“煤球已经两三岁了,不过长得比别的狗有点儿慢。”
陈泽知道这个话题有点儿怪,涉及灵泉,不好解释,于是赶紧跳过,转移话题道:
“不过煤球很有灵性,一般咱们说的话,它都能听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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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还能有多聪明?”
陈母表示不信。
陈泽决心让小煤球展示一下神奇之处,小试牛刀,也好稳固一下它以后在这个家的地位。
人不狠,地位不稳!
狗要想混饭,也要有点儿本事傍身。
陈没有任何手势动作,只是弯着腰对蹲在脚边的煤球问道:
“煤球,告诉爸爸,哪个是姥姥?”
陈母、陈父不明白,自家儿子这是做什么?
可是,接下来的情景,却让老两口震惊。
只见自己儿子腿边的那条狗,在听到自己儿子的话后,竟然抬起黑色的前爪,准确地指向了自己这边。
小爪子指向的方向,正正是陈母的位置。
还不等两人惊讶,陈泽随即又命令道:
“煤球,把手放下,再给我指一下,那个是陈花花?”
煤球抬起小爪子,像是思索了一会儿,最终在陈华和陈雅之间做出判断,将黑黑的爪子,指向刚才给它画饼的陈花花。
......
这下,几人是真得惊呆了。
这狗,是真得听懂人话啊?
“这狗是我从东北山里带回来的猎犬,跟咱们这边儿的不一样,有灵性。”
“是有些不一样!”
“太不一样啦!小舅,你这狗太厉害啦!都快成精啦!我要是带出去让我朋友她们看到,肯定会羡慕死。”
“是有点太聪明了。”
“它不咬人吧?”
“不咬人,我养了六七年,从没咬过人。脾气稳定,乖得很。”
“嗯嗯!”煤球像是听懂了一样,点点小脑袋,“表示:姥姥!姥姥!煤球是条好狗,不咬人。”
“哦,对了,你们都可以摸摸它的头,让它记住你们身上的味道,以后隔着几十里它都能找到你们。”
“我们林场之前丢过一大笔钱,请了警察同志也没找到,最后还是煤球出马,一口气追了几十里把人给抓住了。”
“这狗这么厉害?”
众人看煤球的眼神又不一样了。
而煤球也不想之前那般唯唯诺诺,知道主人在夸自己,配合地扬起天鹅般高傲的,额,太胖了,没有脖子......
“别看它小,力气大着呢,村子里能的猎狗,进山能打野猪,老虎;可是两三条加起来都斗不过它一个,我之前带它进山,它还自己猎到过狍子。”
陈泽越说越玄乎,玄乎到陈花花都难以置信,这狗居然这么厉害。
陈父心动了,发表意见,“留着看门护院挺好的。”
这算是表示通过了。
“妈,早上要是想买菜的,它都能帮忙挎篮子!我在那边订了奶,每天早上一到点儿,它自己就帮我取回来了。”
陈泽争取最重要的选票。
而陈母听见这话,也心动了,说道:
“既然是你带回来的,那就留着呗,反正家里也不缺它这一口吃的。”
陈雅没意见。
至于陈华,早已眼冒绿光,想要立马牵着这条狗去前门大街炫耀。
而为自己证明的煤球,此刻则扬起了高傲的头颅!
颇有些小得意!
“舅舅,我能摸它一下吗?”
陈花花率先开口,自告奋勇地冲上前。
“煤球,趴下,让姐姐摸一下。”
“这狗是挺喜人的,让我也摸摸!”
陈父也凑了过来。
陈母虽然有些害怕,但好奇心最终战胜了恐惧,也凑了过来。
“这条狗是怪聪明,比花花小时候都聪明。”
陈花花:???
陈雅没有凑过来,而是去厨房拿了盆昨晚吃剩下的排骨骨头,里面还混了两块肉。
而陈煤球小盆友,则趴在地上,享受着陈家人的服侍,嘴里吃着排骨,被人揉着脖子,舒服地眯起眼。
家庭弟位一跃超过陈花花,来到仅次于野爹陈泽的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