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妈妈带娃,活着就行

让一根高岭之草成为全职保夫,才是女人最朴实无华的追求。

沈言书在里面跟季星榆说了什么,我不在意。

我不想琢磨他的想法,也懒得管他们俩之间的斗争。

我只管端水,不论真心。

“言书,星榆就这脾气,他小孩子一个,你犯不着为他生气。”

“我不生气。”沈言书低声道,“我年纪是大了,比不了他们。”

他身上看不出一点岁月的痕迹。

如果不是后天精心保养,那就是上天也眷恋他的容貌,不忍心让美人风华逝去。

我真心道:“你不用想那么多,我觉得你一点都不老,年轻的小帅哥这么多,有气质的可不常见。”

“思榆,你总是哄我开心。”

“我们之间的事怎么能叫哄,我是真心觉得你漂亮。”我道,“言书,你带u盘了吗?”

我看着他的眼眸一暗,却故意装作没看见一般,接过他递来的u盘。

我说的是实话,我真觉得他美。

但再美都比不过钱诱人。

我享受和他之间拉扯的暧昧,却不愿真心实意倾听他的内心,为他负责。

左右是沈言书自己一厢情愿倒贴我的。

我可从来没逼迫过他半分。

u盘上面挂了个小碗,我翻开一看,是个微缩版牛排形状的小模型。

“这么有童趣?”

“学生送我的。”

“嗯.....”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找沈言书借钱。

他前两天才送了我辆宝马7系,现在又眼巴巴给我配音送饭。

纵观古今,少有这样大肚量的人。

我收的越多,越觉得不太好开口借钱。

小几万块对于他们这种阶级的人来说,不算什么大钱。

但要是真连这点钱,我都需要开口借。

在他心里我还算什么女人,不真成吃软饭的了......

我不合时宜的自尊心,总是在各种奇怪的时刻发作。

别人说我厚脸皮,我不否认。

可我这样厚脸皮的人,多少也是有一点可笑的自尊心。

要是这世上能有个完美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