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 地头蛇

一切案件需“从重从快”处理。

聂磊竟被作为抢劫同犯,被抓了起来。

年仅16岁的他被直接判了六年有期徒刑,还被拉出去游街示众。

后来在他父母不断的奔走下。

已经坐了两年牢的他,被改判为拘役六个月,放了出来。

1986年,出于义气,他参加了一场斗殴。

小主,

结果又赶上了“严打”的第三战役。

又被判了劳教三年。

出来后,倒是做起了正经生意。

虽然很小,但也被他做的有声有色。

可还没好两年。

到了1992年,他又犯事了。

这一年,他和一些商贩一起去鹿城进货。

结果在拿货的问题上和另一帮人起了争执。

都是一些年轻人,谁也不服谁,直接打起来了。

东山自古出好汉。

在打架上怎么能输呢。

但不道义的一点是。

聂磊一帮人绑了对方一个人,还抢走了他的财物。

结果,他又被判了6年。

但这一次因为他在监狱里被烫伤,很快就保外就医出来了。

十年时间,三次入狱。

你说他冤吧,他还都在场。

你说的不冤吧,好像主因也都不是他。

后来入狱的这两次,他在狱中结识了很多人。

再次出狱后,他又做起了老本行卖鞋的生意。

因为人讲义气,很多狱友出狱后都来投奔了他。

卖鞋卖小家电,他赚到了第一个几十万。

心里不满于此,他开始寻找其他赚钱的行当。

当时蓝岛的房地产行业异常火爆。

90年代初期,蓝岛已经有80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

聂磊也想从中分一杯羹。

于是,在1995年以后,他便把目光也投向了房地产业。

但是要涉足房地产行业。

一、必须有专业人士打理。

二,手里必须要有很多钱。

显然此时的聂磊,这两点都不具备。

之后一个人的出现,把这些问题全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