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几两银子,也可能是几千两银子。
反正司小空是跟丁昱协定了这么一条不成文的交易规则。
你只要不为难我,我就稳定分你三成“收益”。
但前提是,你不能再因为这件事,收我蓝伯伯的钱。
否则等小爷盗术大成,第一个要搞得倾家荡产的,就是你丁城判!
退一万步来讲。
你要是不答应,又能怎么样呢?
最多不就还是关小爷几天?
想判刑,可以。
拿出证据。
没有证据,别说是你涿城城判,他就是晋州晋王沈万军亲自审判我司小空,那也得讲究个公道不是?!
长年累月之下,司小空在涿城劫富济贫的行为,就成了一件见怪不怪的“小事儿”。
丢了钱财的,告状告来告去,最后就只能是以没有证据证明是被司小空偷了,从而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
拿了好处的,谁都得默默在心底记司小空的好,试问涿城范围内,八成以上的普通老百姓,谁没得过司小侠的恩惠?
谁提起司小侠,不得竖起大拇指称赞几句?
蓝玉川对此,表面上可能会以长辈的身份,和蔼的教训司小空几句,不痛不痒。
可背地里,却是愈发防范起不断成长起来的司小空。
因为!
他是个贼!
而得罪了一个贼,就要做好人家“贼不走空”的心理准备!
当下,蓝玉川算是已经跟司小空彻底撕破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