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9章 天街踏尽公卿骨,内库烧为锦绣灰

嬴诗曼等女眷被半强迫地送出城去,暂时安置在铁甲旗舰中。

因为接下来的场景实在不宜让她们见到。

野人军因剽悍勇猛、战不旋踵而名声大噪,在西南边关平定百夷之乱中曾经立下大功。

然而同样的战法,在内务府的纯火器部队面前却铩羽而归。

何为真理?

客观存在的、不受主观感受和意识影响的事物才叫真理。

无论站在枪口前的是谁,无论他怕不怕死,无论他高大或是矮小,无论他勇健还是孱弱,对持枪者来说完全是一样的。

一发子弹就能让他永远倒下,再也爬不起来。

稍许有些不同的是,野人军顶着枪林弹雨几乎冲到了阵前。

就差三步左右,他们的刀剑就能伤害到火枪兵。

不过随着最后一次枪声齐鸣,所有的热血和不甘尽数化作泡影。

时代变了,变得比以往更加残酷。

“叔叔,奸党首脑蒙毅已授首伏诛。”

韩信拎着一颗滴血的头颅,打马来到陈庆面前。

蒙毅双目暴突,眼眸中充满愤怒、不可置信、以及鄙夷和轻贱。

他似乎不敢相信自己会死在一个无名小卒手里,也不接受死得如此草率和平淡。

陈庆忍不住嘴角上扬。

要不然呢?

难道还得韩信陪你坐下来,听你讲讲蒙家三代仕秦,逐步崛起为顶级豪门的光辉历史?

或者说煮一壶好茶,听你讲述蒙氏兄弟一文一武,叱咤风云、威名远播,所见者无不俯首敬仰的传奇人生?

别逗了!

帝都的老顽主都知道,打架时不怕对方名气大,也不怕对方人多势众,就怕遇上生瓜蛋子。

管你什么江湖大佬,管你什么资历辈分,掏出三棱军刺上去就是一顿乱扎。

韩信就是那个初出茅庐的生瓜蛋子。

所以蒙毅习以为常的‘慑于威名’畏首畏尾,进不敢进、退不敢退,在他这里根本不好使!

韩信早就盯上了他,毫不犹豫地率领一支精兵杀了过去,一剑砍下了他的脑袋。

毕竟剥下‘蒙公’这层华丽的外衣,他仅仅是个略通武艺的衰朽老人而已。

一剑,不能再多了。

“将奸党悬首示众。”

“除恶务尽,余者亦不可饶恕。”

“统统挂在我家的路灯杆子上。”

陈庆恍然间想起一件事。

路是属于内史府的,但两边的路灯杆可是他的私有财产。

许久之前,当他感觉自己功成名就,志得意满的时候,曾幻想过成为世界上最早的资本家。

门第显赫,出入其间者无不是达官显贵,皇亲宗室。

一世荣华,代代昌盛。

如今想来,他不禁面露苦笑。

穿越者就是穿越者。

我做不到自己锦衣玉食的同时,却让匠工、刑徒住在土窝棚里衣不蔽体、食不果腹。

我自始至终都把他们视作人而不是牛马牲口,所以我能看到他们的诸般苦难,倾听到他们绝望的呐喊。

一念之差,挂在路灯杆上的变成了蒙毅老登而不是我。

“诺。”

“叔叔多加小心。”

韩信匆匆打马离去,吩咐属下把蒙毅的头颅悬挂起来。

城内只剩下零零散散的抵抗力量,世家大族见势不妙,纷纷召回自家青壮,依托高墙深院力图自保。

叛军凭自己的力量,杀出了一条尸山血海的通天大道!

“侯爷,内史府府令宁腾授首!”

“这是在他府中查获的地契和房契,另有金银珠宝数之不尽,起码有上百车!”

陈庆哪里都没去,静静地驻留在鲜血染红的街道中,心中时而失落时而惋惜。

“挂上去。”

宁腾死了。

这个狡诈油滑、重利轻义,不惜卖国求荣的小人死得无声无息。

平日里一口一个蒙公,极尽献媚讨好之能事。

如今终于得偿所愿,蒙毅挂左边,你挂右边。

风刮的大一些,你二人四目相对,还能互相打声招呼呢!

“侯爷,属下攻破了礼部尚书陶淳的府邸。”

“首级在此!”

过了两刻钟左右,一队浑身洒满鲜血的士兵匆匆返回。

四人分别扯着幔帐的一角,粗手粗脚地放在地上。

圆溜溜的人头满地乱滚,其中陶淳死不瞑目的面孔正好对着陈庆。

“活着都不怕你,死了还想逞威风?”

“挂上去!”

陈庆的笑容不屑又鄙夷。

你得感谢我懂不懂?

倘若再晚些时日,朝廷罢免了你的尚书职位,墓碑的文物价值肯定大打折扣。

知足吧!

天色渐暗,一道道火光冲天而起。

咸阳宫左近,豪屋大宅熊熊燃烧。

或是被叛军攻破了家门,眼见救援无望,万念俱灰下举火自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