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您找我?”
鹿仙翁推开一条门缝,小心翼翼地问道。
“进来。”
陈庆招招手,目不转睛地盯着盒子里颜色艳丽,色泽光润的血红大碗。
最早的瓷器可以追溯至夏商周时期,工匠们在烧制陶器时,偶然发现草木灰落在器物表面会形成星星点点的玻璃质亮色。
他们立刻开始收集草木灰,加水调和成浆,在陶器入炉之前提前刷一遍。
如此器物烧制后,表面就多了一层釉质,无论从外观还是实用性,都比陶器强了很多。
但是它也有很明显的缺点。
比如胎质粗糙,表层的釉质容易剥落。
时间一长,外表就像牛皮癣一样,斑斑驳驳十分难看。
秦朝时,制瓷工艺已经有了明显的进步。
但是在陈庆眼中,粗瓷依然上不了台面。
先是颜色单调,基本只有淡青色,青黄色两种。
第二,胎质的问题依旧没有解决,烧制温度也没有提上去。
外面看着还像那么回事,一看内里和边沿,立刻就露出了它粗制滥造的本性。
这样的货色当成日常器物还行,离艺术品、观赏玩物还差了十万八千里。
眼前的血红大碗则不同。
它颜色润泽饱满,红得妩媚绚烂,极富视觉冲击力。
碗沿的部分用一条金线细细的包裹,并且以错银工艺镶嵌出了优美的花边。
无论是谁来看一眼,都会将其当成价值连城的宝物!
“这碗是谁做的?”
陈庆爱不释手地把玩着血红色的大碗,对其精良的工艺啧啧赞叹。
“是下官命人做出来的。”
鹿仙翁谄媚地笑着:“您的吩咐小人岂敢怠慢,哪怕头悬梁、锥刺股……”
陈庆不悦地抬起头:“我问你是谁做的!”
“是房英夫妇做出来的。”
鹿仙翁不敢再自卖自夸,老老实实地说道。
“房英夫妇?”
“你去把他们叫来。”
陈庆当然记得这夫妻二人。
房英为了修仙抛妻弃子,遁入深山老林。
幸亏被别的方士举报,诓骗到了咸阳,如此夫妻二人才得以团聚。
上回玻璃去除杂色的法子还是他想出来的。
此人果然是个可造之材啊!
“诺。”
“下官这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