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恶魔”养成记-2

真实罪案录 方小糖 1229 字 1个月前

虽然很多犯人在监狱中也会结交朋友,但郑斗英不需要。

他有哥哥就够了。

不过不得不说,牢头看人的本事,还真不是盖的。

他猜的没错,这确实不是郑斗英第一次坐牢。

早在1987年,他就进来过。

那一次,他被判了12年。而罪名就是杀人。

那次他杀的,是一名巡逻警察。

1987年的6月7日,郑斗英在水营区遇上了一名巡警。

当时,这名巡警只是例行公事对他进行了盘问。

但郑斗英却表现的很慌张,回答问题也躲躲闪闪。

他这种反应,当然引起了巡警的疑心。

巡警就想把他带回警局去调查。

一听说要把自己带走,郑斗英撒腿就跑,结果巡警更加确定他有事,就在后面狂追。

没一会,郑斗英就跑进了一条小巷。

谁知这是一条死胡同。

郑斗英无路可逃。

而巡警也已经逼近了他。

没有退路的他毅然掏出了随身携带的小刀,对着这名巡警狠狠刺了过去。

郑斗英下手又狠又准,他精准的刺中了巡警的要害,一刀毙命。

杀死巡警后,他不仅没有害怕,反而觉得畅快。

似乎把长年压抑在内心的愤恨全部发泄了出来。

就在他准备离开的时候,随后赶来的几名巡警把他逮了个正着。

原来,被他刺死的那名巡警在追捕他的时候,已经用对讲机通知了附近的同事。

只顾着逃跑的郑斗英压根没注意到这个举动。

这一次来了3名巡警,郑斗英根本对付不了,也逃不掉。

他只能束手就擒。

而他杀人的行为,6只眼睛也全都看到了。

他也无从抵赖。

不过,杀人的事实他无法否认,但是情节的轻重,他还是可以为自己辩驳一下的。

郑斗英谎称当时因为害怕,所以情绪比较激动,他只是拿着刀胡乱挥了几下,没想到会刺死对方。

法官也相信了他,念在他是初犯,最后判了他5年刑期。

本来这事已经被他蒙混过去。

谁想到,突然冒出来一个人,指证他在同年的5月30日,曾用小刀捅伤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