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平果断地摇头,眼神里面是数不清的厌恶:“不,我觉得不吃这种来历不清不楚的东西,这种东西,甚至连食材都算不上。”
易水白也懒得继续劝了。
江海平实在是个怪人。
一脸知识分子的儒雅相,却偏偏是一个吃人的变态。
可是这个家伙,连人都吃,却对这怪物的肉嗤之以鼻,简直奇怪。
大家也懒得管他。
各自吃了起来。
这些人已经好些年没有这么纯粹地吃过烤肉了,于是都甩开了腮帮子,尽情地享受着美食。
这也算是野味吧。
虽然说吃野味存在着很多的风险,但是他们倒是都不太在意。
毕竟一窝的死刑犯,人都杀过了,还在乎野味不野味的?
没一会儿的功夫,这些家伙就把一条变异犬,吃的只剩下了骨头架和一堆恶臭的肠子。
连心、肝、肺都没放过,干干净净地吃完了。
要不是异变犬的脑袋实在是太恶心,估计那颗脑袋也跑不了。
动物的头皮肉,可是最有嚼头的。
吃完了烤狗肉,熊华翻着自己的包,似乎想要找些什么。
但是翻了一阵子,一无所获,嘴上又开始骂骂咧咧起来:“他妈的,这帮家伙,也不给我们准备点儿酒,没有威士忌,来瓶老白干也行啊!”
“吃顿烧烤,没烟没酒的,就他妈像是跟个娘们儿上床,结果子弹没有出膛一样,难受的很。”
这生猛的比喻,连易水白都听不下去了。
在这群人里面,恐怕熊华是最粗鲁的一个,满身的江湖气。
易水白、江海平、祝梦清,就都像是典型的白领人群。
至于元馗么。
这老爷子,像是瓶陈年的老酒,有着一股独特的味道。